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0日讯 福建保监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信泰人寿福建分公司存在未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擅自任命高管的违法行为,一是公司员工洪某未经福建保监局任职资格核准,于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履行漳州中心支公司负责人职责;二是公司员工谢某未经福建保监局任职资格核准,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履行三明中心支公司负责人职责。纪魁作为该公司时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福建保监局表示,信泰人寿福建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福建保监局决定对纪魁予以警告,并处以7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