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到了“七九河开”的转暖时节,但对于各类交易场所来说,寒冬似乎才刚刚来临。
1月9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下称第三次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之后,各类交易场所开始等待监管“皮鞭”的挥出。春节假期后,部分地方政府的“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通知开始陆续传出,随之而来的是各地交易场所争相“断臂”求存。
争相“断臂”能否得“存”
据观察,由于贵金属、原油类商品交易场所在第三次会议上被重点点名,相关品种的退出格外集中。例如,西部贵金属交易中心通知,西贵沥青等品种将于 2月28日下线;辽宁利安达贵金属交易中心2月17日下线所有交易品种;湖南阿凡商品现货交易中心通知,持有阿凡沥青、沥青商品订单的交易商需于2月17日休市前全部转让交收…… 除了下线部分或全部交易品种外,多家交易场所还采取了停止开新仓、停止客户入金及上调交易保证金等方式以响应清理整顿的要求。一时间,各类交易场所可谓哀鸿遍野。
“这次清理整顿将使交易场所大面积关停,就像上世纪90年代期货交易所的清理整顿一样。”浙江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行业一位资深人士预计。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设有交易场所1131家,较上一轮清理整顿后保留的交易场所数量增加311家。单个地区交易场所较多的有:大连(86家)、河北(79家)、上海(71家)、江苏(70家)、青岛(66家)。前述人士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相比前两轮行业清理整顿,本次“回头看”活动将执行得更加严格,一个可能的结果是,未来每个省(区、市)仅保留两三家,最多不超过五家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场所。其中,具有政府、国资背景以及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较强的交易场所预计以合并为主,其他交易场所则以关停为主。
不过,该人士并不认为这是个“悲观”的预测,反而是个“理想”的结局。“交易场所的集中度提高了,也就更容易规范发展和做大做强了。”他认为,对于那些钻法律空子甚至坑害投资者的交易场所应该尽早关停,监管手腕还可以更硬一些,“未来即使每个省仅剩下三五家交易场所,全国也还有一百多家,仍然不少,可利用后台监管、数据监管等手段,使它们切实为产业服务,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那么,什么样的交易场所在本轮清理整顿中会相对安全呢?对此,这位行业资深人士认为,首先,交易场所要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帮助产业做大做强。其次,其行情、数据是合法产生的,而不是被人为操纵或者引用外部的,能够反映真实的产业供需。最后,保证金是受到监管的。如果不符合这些特征,则易被取缔。此外他还建议,为保障交易和资金安全,对电子交易市场应实行统一结算。
“实质要件”能否弥补“形式要件”
第三次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时称,近一个时期,部分交易场所违规行为死灰复燃,而且违法违规手法花样百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依然较大。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所谓死灰复燃、花样百出,是指虽然经历了两轮清理整顿,一些不良的交易场所借助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仍在膨胀,而且其形式更加多样化和隐蔽化,如微盘交易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应立足现货、提升现货、服务现货、回归现货,但现实情况是这类市场离现货越来越远,而与期货却越来越近。
他认为,此次清理整顿“回头看”的提法应源于中央巡视工作的“回头看”,而像后者那样查出一批漏网之鱼,也应是本轮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用意。对于“怎么看”,他认为主要就是要治理第三次会议通告中所提的非法期货、价格操纵等六种乱象。
“对各类交易场所,我提倡‘关’‘停’‘并’‘转’。”胡俞越称,“关” 就是关掉违法违规的交易场所,“停”是停掉邮币卡等交易模式不适合的品种,“并”是推动交易场所的股权融合,“转”是往服务现货市场转变。
在这四个字当中,他尤其主张“并”。“目前全国具有相同品种的交易场所过多,尤其是贵金属、原油类平台。”胡俞越表示,一个国家有上千家电子交易场所,这并不符合互联网时代平台经济的特征。同类品种应只保留少数几家交易平台,不同平台间应形成竞争、合作关系。同时,在其之间可形成联网交易或称同货异地交易模式,允许相同品种在不同地区交易市场间存在一定价差,并可形成套利关系,以熨平市场波动。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2月1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违法违规交易场所要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对此,胡俞越认为,第三次会议通告中已明确指出交易场所种种乱象所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果不良交易场所在本轮清理整顿的半年时间里不及时“关”“停”“转”,下一步可能就要面临“抓”了。
近期,一些地方政府的清理整顿“回头看”有关文件,均重申了地方交易场所不得采用“国办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中所禁止的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等交易方式。蒙顶山茶叶交易所副总裁杨波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交易方式、交易标的等如果把握不好,市场交易极易演变成纯投机。不过,按照以往的经验,监管部门不仅要看形式要件,还要看实质要件,如果一家交易场所明显起到了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监管部门对其形式要件会有一定的容忍度。
杨波认为,交易场所挂牌的产品应具备产业基础,因地制宜。监管部门评价一家交易场所的实质要件,一方面应看企业参与度如何,交易产品有没有一定的交割量,产生了多少货物贸易;另一方面应看交易场所是否为实体企业提供了较为完善的配套服务,比如物流、融资、信息服务等。
“一管就死”如何避免
从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的部署来看,地方政府仍是责任主体。基于此,胡俞越对本轮清理整顿的效果仍有一丝担忧。他表示,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职责一般会由各地金融办承担,但其通常缺乏监管的手段和能力,同时不同地区的金融办对电子交易市场的认知程度也不相同。整体来看,各类电子交易市场无“法”无“天”,即没有统一明确的管理办法、没有统一监管部门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另外,“国办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作为国务院、国办的指导性意见,并不能作为量刑的法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可能影响对有关不法人员的量刑处理。
在地方政府的具体监管方面,有市场人士向期货日报记者证实,的确如网传的那样,提出了有关必须全款实货、不得发展自然人客户等要求。对此杨波认为,对于钢材、原油等大宗工业品来说,禁止自然人参与交易可以理解,但对于茶叶、中药材、柑橘等消费品,建议放开自然人的交易交收。此外,有关全款实货的要求虽有利于降低风险,但实际上并没有完全贴近现货。即使在传统批发市场,也存在先款后货、先货后款以及订金加尾款等交易形式,在此方面不宜过度监管。
“自古以来批发交易就是放杠杆的。”胡俞越表示,传统市场的订金也是一种交易杠杆,电子交易市场也并不适合全款实货。他同时表示,应提倡“当业者”参与交易,而不只是企业客户参与交易,因为“当业者”不仅包含了企业,还包含了个体工商户等。尤其在农产品市场,许多参与者并非法人,而是自然人。如果禁止自然人参与交易,就把这部分参与者隔绝在了市场之外。
另外,胡俞越认为,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标准化合约等是期货市场的特点,但从全球范围来看,并非期货市场的专利,对其他交易市场的采用不应一概禁止。前述行业资深人士也表示,在严格执行各种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场所将失去流动性,而且并没有现成的交易模式可供转换,“只能都去搞阿里巴巴那样的传统电商”。
尽管受访者对一些监管细节存在不同看法,但均对此次“回头看”活动给予了积极肯定。本轮清理整顿的“大限”是2017 年6 月30 日,虽然目前大宗行业寒气逼人,但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