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海南分行贷款业务违规被警告
3月20日,海南银监局发布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郭远晴、王乔樟和罗华三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三名当事人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和《贷款通则》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海南银监局决定给予郭远晴、王乔樟和罗华三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马先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