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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智莺保险代理违法为其他机构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017年05月16日 11:3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6日讯 据保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上海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上海智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存在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016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上海智莺保险代理存在将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上分”)车险直接业务虚构为上海智莺保险代理中介业务的情况。上海智莺保险代理收到手续费之后,扣除一定费用,将剩余部分金额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被保险人提供的联系人账户。上海智莺保险代理总经理武云对上述行为负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有上海智莺保险代理盖章确认的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谈话笔录、渤海上分与上海智莺保险代理的代理合同、上海智莺保险代理情况说明、渤海上分虚挂业务清单及财务凭证、上海智莺保险代理支付给被保险人转账凭证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综上,上海保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上述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版,下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上海智莺保险代理改正,处罚款15万元。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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