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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违规被罚 未严格监督票据资金

2017年05月16日 17:1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6日讯 今日,银监会网站公布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在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未对贸易背景真实性进行尽职调查、未严格监督票据资金,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被罚款20万元。

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银监罚决字〔2017〕1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吴晓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被处罚当事人在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未对贸易背景真实性进行尽职调查、未严格监督票据资金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55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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