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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指LOF:关于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年05月18日 06:3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商银行为 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人民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浙商银行” )签署 的 销售协议 ,本公司自 2017 年 5 月 18 日起增加 浙商银行为易方达

  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LOF ) (以下简称 “本基 金” ) 人 民币基金份额 ( 基金代码:

  161130 ) 的 销售 机构。

  特别提示:2017 年5 月2 日至 2017 年6 月16 日为 本基金 人民币基金份额 的认购期。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浙商银行

  注册地址:浙江杭州庆春路 288 号

  办公地址:浙江杭州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王盈虚

  电话:0571-88267825

  传真:0571-87659954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公司网站:www.czbank.com

  2. 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5 月18 日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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