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9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消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存在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致使客户凭借虚假财力证明材料办理信用卡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和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银监会海南监管局对中国银行海南分行处以人民币三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行政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
海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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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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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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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银监罚〔20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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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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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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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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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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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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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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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冰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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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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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存在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致使客户凭借虚假财力证明材料办理信用卡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和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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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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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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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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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当事人人民币三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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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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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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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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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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