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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可转债承销商不再按申购金额比例收保证金

2017年05月26日 17:4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6日讯 今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拟进一步完善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方式,同步启动证券交易结算系统技术改造工作。

  邓舸表示,可转债承销商可根据发行规模设置合理的申购上限。对于网下投资者,承销商不再按照申购金额比例收取保证金。基于管理承销风险的考虑,可向网下单一账户收取不超过50万元的申购保证金,并在发行公告中,明确约定网下投资者违约时申购保证金的处理方式。此外,可交换债网上发行由现行时间优先改为与可转债相同的摇号中签方式进行分配。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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