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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对关联交易再出重拳 “穿透式”监管防范行业风险

2017年07月03日 07:22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继单独成立专门监管处、建立质询制度之后,保监会针对关联交易问题再次出手。

  6月30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当前关联交易管理中存在的关联关系难以识别、交易结构复杂多变、关键环节审核责任不清晰等乱象问题,做出进一步明确规定。

  有分析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按穿透监管原则监测保险资金流向和基础资产的状况,可提高关联交易透明度,降低不当关联交易发生的频次和规模。

  监管范围进一步扩大

  《通知》从多个方面对关联交易加强监管。例如,保险公司应当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或指定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方识别维护、关联交易的管理、审查、批准和风险控制。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对于关联交易的认定更加详细、范围也进一步扩大。比如,《通知》中新增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认定情况为:保险公司关联方追溯至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或其他协议安排的,穿透至实际权益持有人认定关联关系;保险公司投资或委托投资于金融产品,底层基础资产包含保险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关联方资产的,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保监会2007年发布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显示,险企关联方主要分为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以经营管理权为基础的关联方和其他关联方。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是指险企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下列交易活动:保险公司资金的投资运用和委托管理;固定资产的买卖、租赁和赠与;保险业务和保险代理业务;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为保险公司提供审计、精算、法律、资产评估、广告、职场装修等服务等。

  “《通知》从关联方交易管理机制、穿透监管和责任到人三个方面,针对保险公司当前关联交易中存在的关联关系难以识别、交易结构复杂多变、关键环节审核责任不清晰等问题做出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并提出了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东方金诚首席分析师徐承远对记者表示,《通知》显著增加了保险公司和相关人员开展不当关联交易的成本,是有效防范不当关联交易放大信用风险跨行业传导的关键措施,有利于保障保险行业资产安全。

  有助于防止行业风险传递

  今年以来,保监会多次强调增强险企关联交易的透明度:2月,保监会曾以公告形式公开发函,要求昆仑健康保险就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是否有实际控制人进行详细说明;3月,保监会曾发文完善监管公开质询制度,质询范围所涉及的问题覆盖了行业焦点,比如险企股权、关联交易等。目前,保险行业协会官网信息披露页面已上线公开质询栏目。

  “在保险公司日益增多的关联交易下,信用风险跨行业传导的风险不容忽视。”徐成远表示,尤其是随着资金运用渠道的不断拓宽和投资主体的日益多元化,关联交易的种类和规模的迅速扩大,这已成为监管层和市场关注的重点。

  徐成远举例说明当下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第一,个别险企利用万能险保费收入获得的资金,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等较为复杂的金融产品,多层嵌套后违规向其关联方输送资金支持;其次,险企通过关联交易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

  有业内人士亦表示,此前有些保险公司不排除是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利益输送,比如非市场化投资股东项目、投资比例超限制等,不报备监管,绕过了监管约束。《通知》对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核和上报监管报告进行强调和明确,有助于行业在关联交易上的规范。

  记者注意到,《通知》规定,保监会可以对险企的关联交易发质询函、责令修改交易结构、责令停止或撤销关联交易等措施。

  “保监会对险企关联交易实施强监管,并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加大关联交易监管力度,清晰的监管信号将引导保险公司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按穿透监管原则监测保险资金流向和基础资产的状况,提高关联交易透明度,降低不当关联交易发生的频次和规模。”徐承远对记者表示。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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