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银万国期货强平致客户穿仓 被上海证监局责令改正
7月10日,上海证监局发关于对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因对客户进行强行平仓过程中,未能及时有效地控制风险,致使客户出现穿仓,申银万国期货被上海证监局责令改正。
上海证监局表示,经查,2016年3月申银万国期货在对客户i1605合约进行强行平仓过程中,未能及时有效地控制风险,致使客户出现穿仓。
上海证监局认为,以上情况反映出申银万国期货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缺陷,构成《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述的情形,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责令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其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范,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同时,上海证监局要求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就上述整改落实情况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