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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添利:第二十六次分红公告

2017年07月13日 06:4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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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 通 四季 添 利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 第二十 六 次 分红 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7 月13 日

  1 公 告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场外)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

  基金简称 (场内) 融通添利

  基金主代码 16161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3 月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融通四季

  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6 月30 日

  截止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元) 1.047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 元) 20,216,141.60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 份额) 0.19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 第 1 次分红

  注: (1 ) 在 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 每份基金份额

  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 可供分配利润的50% 。若截 至每季度

  末,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大于0.02 元 且没有进行过当季的收益分配( 以收 益分配基

  准日所在期间为准) ,则 应于该季度结束后15个 工作日内就此可供分配利润实施收益分配。

  (2 )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减 去 每 份 基 金 份 额 收 益 分 配 金 额 后 不 能 低 于

  初始面值。

  2 与 分红 相关 的 其 他 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7 月18 日

  除息日 2017 年 7 月19 日(场内 ) 2017 年 7 月18 日(场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7 月2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17 年 7 月 18

  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 关于开第 2 页 共 3 页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 基金向投资者分

  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 本基金本 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

  2.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其 红 利 所 转 换 的 基 金 份 额

  免收申购费用。

  3 其 他需 要提 示 的 事 项

  (1 ) 权 益 登记 日 当 天 有效 申 购 基 金份 额 不 享 有本 次 分 红 权益 , 权 益 登记 日 当 天 有效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享 有 本 次 分 红 权 益 , 权 益 登 记 日 当 天 买 入 的 基 金 份 额 享 有 本 次 分 红 权 益 , 权 益 登记 日

  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已于 2014 年3 月3 日转为 上市开放式 。 自该日起, 本 基金的收益

  分配方式 可选择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3 )托管于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

  (4 ) 托管于注 册 登 记 系统 的 基 金 份额 分 红 方 式可 为 现 金 分红 方 式 或 红利 再 投 资 方式 , 本

  基 金 默 认 的 收 益 分 配 方 式 是 现 金 分 红 ; 红 利 再 投 资 部 分 以 权 益 登 记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计算 基

  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5 )选择现 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7 年7 月20 日自基金托 管账户划出 。

  (6 )选择红 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17 年 7 月 18 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直接划入

  其基金账户,2017 年 7 月 20 日起投 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7 ) 投资者 可 以 在 基 金开 放 日 的 交易 时 间 内 到销 售 网 点 修改 分 红 方 式, 本 次 分 红确 认 的

  方 式 将 以 权 益 登 记 日 投 资 者 在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记 录 的 分 红 方 式 为 准 。 如 希 望 修 改 分 红 方 式 ,请 务

  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8 )权益分 配期间 (2017 年7 月14 日至 2017 年7 月18 日) 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

  (9 ) 本 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及 希 望 了 解本 基 金 其 他有 关 信 息 的投 资 者 , 可以 登 录 本 基金 管 理

  人网站(www.rtfund.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 咨询相 关事 宜 。

  风险提示: 本基 金 管 理 人承 诺 以 诚 实信 用 、 勤 勉尽 责 的 原 则管 理 和 运 用基 金 财 产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因 基 金 分 红 导 致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变 化 , 不 会 改 变 基 金的 风

  险收益 特 征 , 不 会 降 低 基 金 投 资 风 险 或 提 高 基 金 投 资 收 益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不 代 表 未 来 表现 ,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 险, 敬请投资

  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 ,

  并 根 据 自 身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选 择 适 合 自 己 的 基 金 产 品 。 敬 请 投 资 者 在 购 买 基 金 前 认 真 考 虑、 谨第 3 页 共 3 页

  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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