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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连改多份拟IPO材料 "改不掉"数据"打架"

2017年07月21日 07:14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春晖智控连改多份拟IPO材料 “改不掉”大客户名称、数据“打架”

    编者按

  【 正向创业板发起冲击的春晖智控(831475,OC),正面临着一堆“剪不断,理还乱”的财务数据。7月4日,公司一口气更正了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年度报告。7月6日,公司又更正了挂牌新三板时的公开转让说明书。

  更正完成后,春晖智控似乎能松一口气了。因为按照旧版本,春晖智控在年报、公开转让说明书与招股说明书里,有大量数据“打架”的问题。然而,这一系列动作并不能掩盖春晖智控在财务数据上的多处冲突。《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经过大量研究后发现,春晖智控更正后的几份重要报告依旧存在数据“打架”的现象——多处客户以及供应商的名称、金额不匹配。奇特的地方在于,客户不同、供应商不同,春晖智控最后呈现的财务报表又一模一样。

  目前,春晖智控在IPO道路上处于“已反馈”状态。那么在正式登陆A股之前,公司是否应该进一步把数据问题解释清楚?】

  每经记者 邱德坤 叶晓丹 每经编辑 赵 桥

  从2016年12月开始,春晖智控(831475,OC)先后发布了在新三板股票暂停转让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拟从新三板转战至深交所的创业板。今年7月13日,春晖智控公告称,目前公司拟IPO的申请处于“已反馈”状态。

  对于出现的数据“打架”等问题,春晖智控在7月初,对其公开转让说明书以及2014年至2016年年报,进行了大幅度更正。

  不过,春晖智控更正这些文件后,仍无法确定其信披已满足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性等要求。《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比不同文件发现,在春晖智控2013年前五大客户中,存在大客户名称、数据不同,第一大客户数据不一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春晖智控董秘陈峰对记者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不能透露更多的东西。这个东西我们肯定是以披露为主。”

  两份文件大客户名称、数据不同

  春晖智控官网显示,公司创立于1993年,前身为中外合资的绍兴春晖冷冻器材有限公司;2014年12月,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公司专业从事精密机电的研发和制造,现已形成石油天然气控制、制冷供热控制、精密机械为主的产业发展格局。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虽然对拟IPO相关文件进行了更正,但在春晖智控2013年前5大客户中,招股说明书、更正后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出现了大客户名称和数据不同的问题。

  招股说明书显示,春晖智控的主要客户包括:家用空调生产企业、燃气运营商、加油机生产企业、内燃机生产企业、燃气壁挂式采暖炉生产企业等。2013年的前五大客户分别是:吉尔巴克(GILBARCO INC)、TCL、华润燃气、志高空调以及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

  而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春晖智控2013年前5大客户分别是:GILBARCO INC(美国)、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TCL空调器(武汉)有限公司以及广州松下空调器有限公司。

  除去吉尔巴克与TCL等公司存在合并计算因素,在上述两份文件中,2013年前五大客户的第三、第四以及第五大客户的名称,无法保持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有新三板公司也存在上述问题。遇到该问题新三板公司曾回应,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的前五大客户,是按照业务发生单位统计。这意味着,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春晖智控可能未对部分大客户的数据进行合并。

  不过,对比春晖智控的大客户销售金额后,却无法使用上述“回应”。

  据招股说明书显示,春晖智控在2013年的前五大客户中,第三大客户为华润燃气,销售金额2133.86万元;第四大客户为志高空调,销售金额1479.48万元;第五大客户为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销售金额1142.19万元。

  而招股说明书的2013年第五大客户——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成为2013年的第三大客户,销售金额未变。并且,公开转让说明书对第一、第二大客户的数据分别进行合并后,仍为第一、第二大客户。

  对比可见,在2013年的大客户销售金额,招股说明书中的华润燃气、志高空调,远超过公开转让说明书的第三大客户——中山格兰仕工贸有限公司,但未能进入公开转让说明书的2013年前五大客户行列。

  第一大客户数据无法统一

  除了大客户名称、数据出现不同,春晖智控2013年第一大客户的数据也令人感到迷惑。

  招股说明书显示,春晖智控2013年第一大客户为吉尔巴克,销售金额是2716.7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2.08%。

  而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公司2013年第一大客户为GILBARCO INC(美国),年销售额约为1493.07万元,占比6.64%。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42条、第43条规定,发行人在披露上述信息时,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和供应商,应合并计算销售额和采购额。

  按照上述规定,春晖智控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是吉尔巴克整体数据;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公布的,只是美国吉尔巴克的数据。招股说明书中也表示,吉尔巴克指Gilbarco Veeder-Root及其附属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客户Gilbarco GmbH&Co.KG(德国吉尔巴克)、GILBARCO INC(美国吉尔巴克)等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

  然而,公开转让说明书也提到,2013年春晖智控对吉尔巴克的销售金额合并后约为2361.61万元,占比10.5%。

  由此可见,2013年对吉尔巴克的销售金额,招股说明书比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数据高出约355.12万元,占比上升1.58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春晖智控2013年第二大客户的数据,在不同文件中并无数据差异。据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对2013年第二大客户TCL的数据合并后,销售金额约为2437.9万元,占比10.84%。记者对比发现,该数据与招股说明书中对应的数据相同。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试图向春晖智控方面求证,并实地探访了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的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春晖工业大道288号。

  春晖智控保安告诉记者,具体采访需要致电董秘陈峰。于是,记者致电春晖智控证券部,向陈峰表明采访意向,并指出此次采访是与其IPO的相关文件出现数据差异等问题有关。但是陈峰对记者的要求进行了婉拒,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不能透露更多的东西”。“这个东西我们肯定是以披露为主。”陈峰称,有什么疑问,公司都会在披露的文件当中做出解释。

  供应商数据之惑

  春晖智控前五大供应商名称存差异 同一供应商采购金额最高相差285万

  每经记者 邱德坤 叶晓丹 每经编辑 赵 桥

  虽然春晖智控(831475,OC)在近日更正了拟IPO相关文件,但是其供应商问题仍令人疑惑。

  在2016年12月23日,春晖智控发布招股说明书称,发行人近三年一期原材料供应商基本稳定。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所需原材料,公司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确保了公司能长期稳定的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获得主要原材料,降低了产品生产成本。

  可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比发现,春晖智控的前五大供应商出现多项疑点。在招股说明书、更正后的2014年年报、更正后的2015年年报(以下简称2014年年报和2015年年报)中,春晖智控同一年份前5大供应商名称不同,甚至同一供应商的采购金额最高相差达到285万元。

  对于数据疑问,春晖智控董秘陈峰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不能透露更多的东西。”

  同一年份供应商名称不同

  据春晖智控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供应商向公司提供的原材料,主要对应公司的以下五大类产品:油气控制产品、燃气控制产品、供热控制产品、空调控制产品、内配产品等的原材料。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比招股说明书、2014年年报发现,春晖智控前五大供应商存在明显区别。

  招股说明书显示,在2014年,春晖智控的前五大供应商分别是:绍兴市双茂铜业有限公司、慈溪屹腾金属有限公司、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绍兴上虞龙技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金诺阀门有限公司。

  在2014年年报中,春晖智控的前五大供应商分别是:上虞市双茂铜业有限公司、上虞市宇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宁波鑫健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上虞市龙技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及宁波市金诺阀门有限公司。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上虞市双茂铜业有限公司为绍兴市双茂铜业有限公司的历史名称,上虞市龙技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为绍兴上虞龙技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历史名称。在排除供应商的历史名称因素,对比上述信息可见,存在两处不同的供应商名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春晖智控2014年的第二大供应商,在招股说明书中是“慈溪屹腾金属有限公司”,而在2014年年报中则是“上虞市宇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第三大供应商,在招股说明书中是“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2014年年报中则是“宁波鑫健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同样的问题也发生在了春晖智控2015年前五大供应商的名单中。据招股说明书显示,2015年,春晖智控的前五大供应商分别是:慈溪屹腾金属有限公司、绍兴市双茂铜业有限公司、宁波市金诺阀门有限公司、宁波斯佳电器有限公司以及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

  而在2015年年报中,春晖智控前五大供应商分别是:上虞市双茂铜业有限公司(绍兴市双茂铜业有限公司的历史名称)、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金诺阀门有限公司、宁波斯佳电器有限公司以及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排除企业历史名称的因素后,对比可见,存在两处供应商名称不同。记者发现,春晖智控2015年的第一大供应商,在招股说明书中是“慈溪屹腾金属有限公司”,而在2015年年报中则是“上虞市双茂铜业有限公司”;第五大供应商,在招股说明书中是“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而在2015年年报中则是“宁波鑫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前年同一供应商数据不一

  除去同一年份的前五大供应商名称出现不同,春晖智控还存在供应商名称相同但数据不统一的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春晖智控2015年前五大供应商中,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在不同文件中出现大幅度的金额差异。

  春晖智控2015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第二大供应商,采购金额约为657.77万元,年度采购占比2.61%。而在招股说明书中,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为春晖智控2015年第五大供应商,不含税金额是372.52万元,占比2.36%。

  记者对比发现,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的不含税金额,比2015年年报的采购金额要少285.25万元,占比下降0.25个百分点。

  招股说明书与2015年年报之间的数据差异,是否存在供应商含税与否的因素呢?不过,记者换算春晖智控的其他供应商数据,却无法印证该“推测”。

  在招股说明书中,春晖智控2015年的第三、第四大供应商,同2015年年报中的第三、第四大供应商名称相同,数据却不一致。

  记者就此换算,以2015年年报中的第三、第四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除以1.17倍(增值税率为17%),得出了招股说明书中采购金额,对应供应商的不含税金额。这意味着,春晖智控在2015年年报中披露的采购金额,比招股说明书中的不含税金额,增加了17%的税费。

  不过,对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记者换算的结果却不一致。在2015年年报中,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是657.77万元,记者以该金额除以1.17倍后,得出不含税的采购金额约为562.2万元。而在招股说明书中,该公司的不含税金额为372.52万元。

  通过换算可见,在2015年,春晖智控对河南中轴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无法以是否含有17%的税费来解释。

  针对上述数据疑问,“这个东西我们肯定是以披露为主。”陈峰称,有什么疑问,公司都会在披露的文件当中做出解释。

  数据口径各异

  春晖智控多份报表数据“缠斗” 多家供应商连续两年均不同

  每经记者 邱德坤 叶晓丹 每经编辑 赵 桥

  一份是为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而公布的招股说明书,另外两份是近日更正的年报,却仍无法避免供应商数据出现“变脸”的问题。这样的矛盾现象,就发生在了春晖智控(831475,OC)身上。

  7月4日,春晖智控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6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更正本次公开转让说明书、2014年至2016年年报及其摘要中的相关事项,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准确的信息。

  不过,更正了与拟IPO的相关报告反而让原本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比发现,更正后的年报与招股说明书之间,2014年、2015年的前五大供应商的数据仍有差异。而春晖智控发布更正后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又让原本就陷入迷雾之中的数据问题变得更为“扑朔迷离”。

  就上述问题,春晖智控董秘陈峰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不能透露更多的东西。这个东西我们肯定是以披露为主。”

  连续两年多名供应商数据不一

  记者发现,在春晖智控2014年、2015年的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中,出现了多名供应商名称相同,但是数据不一的情况。2014年,即春晖智控挂牌新三板的首年,其前五大供应商的相关数据令人疑惑。

  招股说明书显示,春晖智控在2014年的第一、第四和第五大供应商分别为:绍兴市双茂铜业有限公司、绍兴上虞龙技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及宁波市金诺阀门有限公司,相应的不含税金额(以下简称采购金额(不含税))分别是:915.32万元、394.04万元和379.21万元,占比分别是:5.82%、2.51%和2.41%。

  而在更正后的2014年年报(以下简称2014年年报)中,春晖智控的第一、第四和第五大供应商仍为这3家公司,相应的采购金额分别约为:1070.93万元、461万元和443.67万元。

  通过对比可见,除去历史更名因素,在招股说明书、2014年年报中,虽然春晖智控在2014年的第一、第四和第五大供应商的名称相同,但是对应的金额并不一致。

  同样的问题,春晖智控在2015年的前五大供应商中“重演”。招股说明书显示,春晖智控在2015年的第二、第三、第四大供应商分别为:绍兴市双茂铜业有限公司、宁波市金诺阀门有限公司以及宁波斯佳电器有限公司,相应的采购金额(不含税)分别是:597.96万元、553.8万元和492.35万元,占比分别是:3.78%、3.5%和3.12%。

  而在更正后的2015年年报(以下简称2015年年报)中,春晖智控对上述3家公司的采购金额分别约为:699.61万元、647.95万元和576.05万元,对应的年度采购占比分别是:2.78%、2.57%和2.29%。

  通过对比可见,春晖智控在招股说明书中的2015年第二、第三和第四大供应商,虽然名称相同,但是对应的金额和占比均不一致。

  供应商数据现多个版本

  值得注意的是,春晖智控2014年、2015年的供应商数据差异,可能涉及到统计口径的不同,即春晖智控在两份文件中统计供应商的金额时,年报中的“采购金额”可能加入了17%的税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换算发现,对于2014年、2015年的供应商数据,招股说明书的“采购金额(不含税)”加上17%的税费后,能与2014年、2015年年报的“采购金额”保持一致。

  但如果是这样的话,又无法解释春晖智控2013年前五大供应商的数据问题。因为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的公告、招股说明书中,2013年度前五大供应商的“年采购额”与“采购金额(不含税)”又是完全对应的。

  记者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发现,春晖智控统计2013年前五大供应商金额均分别为:1015.28万元、592.64万元、503.38万元、416.13万元和412.35万元。

  同时,在更正后的公开转让说明书第62页的文字叙述中,其对前五大供应商的占比计算,是以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而在2014年年报中,前五大供应商占比,是以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总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重。这也就意味着,公开转让说明书所指的“年采购额”,就是年报中的“采购金额”。

  那么“年采购额”与“采购金额”,是否均含税呢?记者通过对比上述多份文件,仍无法确定。

  不仅如此,春晖智控2013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总计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又出现了“打架”现象。

  记者发现,在更正后的公开转让说明书第62页的文字叙述称,2013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总计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为“18.62%”,但在对应表格中则是“20.3%”。

  而18.62%的数据又与此前数据对应。在更正前的公开转让说明书第62页,文字叙述与对应表格均指出,2013年前5大供应商采购额总计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为18.62%。

  如今,春晖智控对相关文件信息的变更,似乎并没有达到“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目的,反倒让原本就互相矛盾的数据互相“缠斗”,加深了外界对春晖智控的数据疑惑。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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