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建行江津支行现金管理服务违规质价不符

2017年07月21日 13:5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1日讯 昨日,江津银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提供现金管理服务质价不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被罚款20万元。

江津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江津银监罚决字〔2017〕5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单位 

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罗庆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提供现金管理服务质价不符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江津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75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