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1日讯 中国银监会金华监管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建设银行义乌分行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被金华监管局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86号)。
中国银监会金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建设银行义乌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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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监罚决字〔2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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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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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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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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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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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义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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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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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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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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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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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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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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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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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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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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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金华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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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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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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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