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4日讯 (记者 马先震) 证监会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回应“并购重组业绩承诺”问题时表示,并购重组方的业绩承诺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并购重组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证监会在2016年6月17日发布的相关问答中曾明确,重组方应当严格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履行承诺,重组方不得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的规定,变更其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
高莉指出,证监会始终对上市公司及相关在业绩承诺做出和履行过程中作出的信息披露执行监管职责,证券交易所将充分发挥一线监管作用,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业绩承诺安排及履行情况,在并购重组业绩承诺审核中严把质量关,重点明确其是否严格履行和是否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相关规则,同时,证监会对并购重组实施后承诺完成率比较低,媒体质疑较大的上市公司实行专项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高莉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要求,持续强化并购重组的业绩承诺监管,对违法违规事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