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即期现货、期货和中远期现货电子交易的差别,市场上有些争论,甚至认为现货大宗交易平台就是“非法期货”。笔者认为,区分期货交易和非期货交易的核心是以下两点:一是交易的标的是商品合约还是商品本身,二是交易是否以实物交割为目的。比如白糖交易,投资者会在线下的商店或电商平台上购买用于消费,也可能因为从事白糖生意,在线下买卖。投资者可能会在广西糖网现货中远期电子交易平台买卖白糖,也可能会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白糖期货合约。散户投资者在郑商所交易的是白糖合约,不是以实物交割为目的。不过,我们认为,现货大宗交易平台不是期货,也不是非法期货。
大宗商品往往交易金额巨大,上下游的厂商之间都需要稳定的销售和供应关系,他们都有能力找到和服务好对方的需求。为了节省不必要的支出,当然企业更希望直接交易。这看上去是一种完美的流通方式,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买家和卖家直接交易,但实际上并不完美。因为这种交易方式很难确定交易的合理价格,在实际业务中,还要参考第三方交易场所的价格。理想的交易方式,是买卖双方通过一个中间交易场所进行充分的价格博弈,才能发现更为合理的交易价格。参与定价的不但应该有上下游的生产和消费厂商,还要有各类投资者。这也是LME会成为全世界重要金属定价和交易中心的原因。市场接受公允价格的确定,是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核心。
正视和重视“38号文”和“37号文”的限制
“国发〔2011〕38号”文件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件(下称“38号文”、“37号文”)发布后,对大宗商品交易界影响较大。“38号文”和“37号文”规范交易场所经营的精神,是为了鼓励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回归现货交易,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抑制严重投机和价格操纵行为。文件尤其禁止交易场所股东和经营者与投资者对赌,禁止通过技术手段或者利用短时资金优势帮助或纵容部分交易方“打爆”中小交易方,防止管理人员侵吞客户资金、经营者卷款逃跑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在“38号文”和“37号文”中,是如何区别期货交易、现货交易、中远期交易的?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进行的标准化交易是期货独有的特点吗?标准化交易等同于合约交易吗?这些都有待商榷。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大宗商品现货除了商品属性,还有金融属性。正是因为大宗商品有金融属性,要服务好实体经济就要给大宗商品经营的相关参与者提供未来买进或卖出一定价格和数量的权利。这样,相关经营者才能根据他们的生产能力、对市场需求和未来价格的判断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价格、数量和时间进行交易。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7年6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举了一个例子说:“几年前微信刚出现的时候,相关方面不赞成的声音也很大,但我们还是顶住了这种声音,决定先‘看一看’再规范。如果仍沿用老办法去管制,就可能没有今天的微信了!”李克强总理举此例,要求政府部门对待各类新业态、新模式要有“包容审慎”态度。期待主管部门在对待大宗商品在线交易平台这一新业态上,也同样秉持“包容审慎”的态度。
大宗商品市场要抓住四个关键点
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第一个最大的关键点是如何树立平台的公信力。由于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涉及的交易金额巨大,公信力是平台发展的首要基础要素。因此,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要让交易者信任平台的实力和信用,放心把交易保证金存放到平台,放心把交易放到平台上进行,放心把货物和资金通过平台来交换。
第二个关键点是要保证交易的流动性和活跃度。只有保证交易场所的流动性,让交易者想买的时候买得进,想卖的时候卖得出,商品交易市场才能成为市场。要鼓励和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到交易中,不仅包括参与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各级市场主体,更要吸引更多投资者和投机者参与交易,让买卖进行充分博弈,才能发现更为公允的价格。
第三是要均衡大户在交易中的比例,保证参与的交易方实力相对对等。这就像在一场摔跤赛中,参赛选手要分等级,如果任由80公斤级的选手和50公斤级的选手对抗,显然是一边倒的结局,比赛就失去了公平性。
第四是要保证各种交易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比如,产能变化、产量变化、库存、物流情况、需求的基本面信息以及其他相关市场的变化情况等。交易平台要把所有可能影响价格变动的信息最大程度地公开。
大宗商品交易不是简单的零售,其买卖双方的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关注点都不同于零售,不能照搬消费品电商的模式去发展。大宗商品在线交易需要同时兼顾商品属性和金融属性,要在金融属性交易的标准化要求和现货交割的多样性之间找到平衡点,要创新发展一种能够融合期货标准化交易和电商多样化交割的新交易方式。
发展一个统一的大宗商品在线交易平台,获取大宗商品定价权,是市场需求所在,也是国之所需,时代之所需。这需要顺天时、有地利、应人和,值得吾辈为之攻坚克难,成就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