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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一日连发10张监管函 华汇人寿等险企上榜

2017年10月27日 07:23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袁 园 每经编辑 毕陆名

  保监会针对保险公司内部治理的监管风暴仍在持续进行中。

  10月26日,保监会连发10张监管函,再次针对公司治理现场评估结果及保险公司在“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合规与内控管理、内部审计、考核激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给出整改意见,收到监管函的包括安心财险、华汇人寿等9家保险公司以及华安资产。加上上周单独领到监管函的百年人寿,此次共10家保险公司因内部治理等问题被要求整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不是保监会首次针对现场评估结果发函,在10月11日,保监会就曾连下五张监管函,指出保险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当时,有保险公司内部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监管整顿涉及到全行业,监管函会陆续分批下发。保监会的接连动作,印证了上述言论。

  值得注意的是,保监会针对保险公司内部治理的整顿仍未结束,第三批监管函还在路上。保监会表示,将下发第三批公司治理监管函,对部分存在股权违规问题的公司,将实施违规股权强制退出等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

  部分公司关联交易不规范

  根据保监会披露的监管函来看,此次领到监管函的保险公司共有10家,分别是:长安责任保险、安心财险、鼎和财险、长江财险、弘康人寿、信泰人寿、利安人寿、中华联合保险集团、华汇人寿、百年人寿,均与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有关。

  具体来看,利安人寿、中华联合保险集团、信泰人寿和百年人寿主要问题在于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关联方档案不完整和管理不规范、重大关联交易未识别未报告、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现有关联交易存在损害保险公司利益的风险、关联交易制度未报备等五个方面,违反了《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相关规定。

  针对这些问题,保监会要求这四家保险公司立即实施整改,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并禁止与股东方及其相关联公司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和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并要求六个月期满之日起三个月为观察期。观察期内,保监会将对本监管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其他收到监管函的保险公司的问题主要在公司治理方面,主要集中在公司章程及“三会一层”运作、内控与合规管理、关联交易管控、股东股权等四个方面。以长江财险为例,其董事会、监事会、合规和内控管理等方面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关联交易管理则存在书面报告缺少、未及时向保监会报送并公开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信息等。

  针对上述问题,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在接到本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组,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整改方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书面报至保监会。

  此外,保监会还要求保险公司以此次检查和整改为契机,加强对公司治理相关监管规定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合规意识,全面查找公司在股东股权、“三会一层”运作、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加强问责,有效防范风险。

  “已经在认真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管理加强公司内部治理,希望在整改期结束后,能符合监管要求。”某接到监管函的保险公司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已经在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

  将实施违规股权强制退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密集下发监管函的行为并不是第一次,在今年10月初的时候,保监会也曾连续下发五张监管函,指出保险公司内部存在公司治理、关联交易等问题,并要求保险公司进行整改。

  此次的一系列监管函与上次的监管函一脉相承,均与保监会今年上半年开展的覆盖全行业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有关。

  今年上半年,保监会开展了首次覆盖全行业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对保险公司治理评价主要分为“三会一层”运作、内部管控机制、股东股权及集团公司四大类别,共计151项子指标。其中,“三会一层”运作与内部管控机制两大类指标主要为得分项,共124个指标,满分100分。在“三会一层”运作的相关指标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四个方面得分较高,公司章程环节较为薄弱的。在内部管控机制的相关指标中,主要失分项为关联交易、内部审计以及考核激励方面。

  基于这个结果,保监会开始了系列通报。“被下发监管函的公司均为在评估中监管评分较低的公司,主要问题集中在公司章程与“三会一层”运作、内控与合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以及股东股权等方面。”保监会表示,尤其是针对关联交易,明确禁止部分公司与其重点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六个月,目的是督促其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严防股东将保险公司当成“提款机”,这是保监会第一次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市场行为直接采取监管措施,体现出关联交易监管从以制度建设为主,转变到制度建设与市场行为监管并重的阶段。

  据了解,保监会还将下发第三批公司治理监管函,对部分存在股权违规问题的公司,将实施违规股权强制退出等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此外,保监会将继续强化各保险公司治理规则制度遵循合规性、有效性、严肃性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各类市场行为的直接监管,强化监管措施和问责力度,将日常监测、违规记录等与分类监管评价、公司治理评级相挂钩,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监管刚性约束力。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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