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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董事、副总经理王洪明因个人原因辞职

2017年11月23日 19:32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3日讯 上交所上市公司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阳光,600220)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1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洪明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洪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洪明的辞职自其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至江苏阳光董事会时生效。辞去以上职务后,王洪明将不在江苏阳光担任任何职务。

  江苏阳光表示,本次王洪明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经营工作正常运作,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选举新董事等有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洪明未持有江苏阳光股票。

    相关人员简历

    王洪明,男,1966年出生,大专文化。曾任集团公司销售部副部长、公司销售部部长。现任江苏阳光副总经理。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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