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发布蒙银罚字〔2017〕第4号、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未依法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依法履行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3.未依法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该公司合规部总经理助理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2017年1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处以罚款20万元,对该公司合规部总经理助理处以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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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