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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潮宏基珠宝未按规定方式明码标价被罚

2017年12月06日 09:23    来源: 中国网财经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74号,对北京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不按规定的方式和内容明码标价案进行处罚。

  据悉,北京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5号北京易喜新世界百货有限公司二期1层潮宏基专柜经营时,违反了原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8号令)第九条的规定,销售耳钉13对、戒指11个、坠链39个价签没有放在外面,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

  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北京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予以罚款处罚。

(责任编辑:张海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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