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5月16日,重庆证监局发布对重庆梅安森(300275,股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重庆证监局发现梅安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7500638601)部分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涉及收入金额8663.68万元。致使梅安森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出现错报。
重庆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梅安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对此,梅安森在公告中回应称,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上述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公司深刻反思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诚恳地向全体投资者致歉。
截止17日收盘,梅安森报12.11元/股,上涨0.50%。
(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