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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谷信托违法未按“穿透”原则 向上识别最终投资者

2018年07月05日 17:0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5日讯 今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北京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监罚决字〔2018〕3号),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穿透”原则向上识别最终投资者,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北京银监局责令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北京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银监罚决字〔2018〕3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彭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按穿透原则向上识别最终投资者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北京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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