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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证券违反反洗钱法 公司及责任人遭央行罚款

2018年07月20日 1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0日讯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 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及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违规行为。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发布)第十一条第一项、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以40万元罚款。

  对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4万元罚款。

  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处以32万元罚款。

  对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2.8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张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