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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达股份财务造假遭罚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破绽屡出

2018年12月14日 09:2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12月14日讯(记者关婧)12月12日,证监会网站披露青岛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2018】1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2号,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亨达股份,831687.OC),存在虚假陈述以及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行为、高管股权司法冻结未及时披露行为,青岛监管局对亨达股份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单存礼被处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作为亨达股份的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涉嫌未尽持续督导义务。2016年新时代证券在为尚柳园林(832164.OC)提供做市服务中出现做市报价异常变动行为,被股转系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近几年来,新时代证券频被监管层处罚。今年8月,新时代证券动用多个自营证券账户顶格申购债券,获配金额远超公司缴款能力,导致缴款违约,被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认定内控存在缺陷。

  2017年11月,新时代证券作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7 泰达债”发行的牵头主承销商,未能发现天津泰达担保信息资料及年度间存在的明显差异情况,被证监会天津监管局予以警示。

  2017年5月,新时代证券作为登云股份IPO的保荐机构,未发现登云股份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罚没3353.92万元。

  除了内控缺位、保荐造假外,新时代证券前总经理助理还曾因参与内幕交易,而被证监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亨达股份虚假陈述、信披违规 总经理被处十年市场禁入

  根据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2号披露,亨达股份存在虚假陈述以及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行为。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亨达股份虚假记载专卖店收入3亿元,其中2014年虚增收入0.99亿元;2015年虚增收入1.50亿元;2016年上半年虚增收入0.51亿元。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单存礼虚构亨达鞋业(亨达股份子公司)收款收据和现金交款单,交由江志强计入亨达鞋业主营业务收入,然后做账将现金科目转入银行存款科目,经核查公司全部财务记账凭证,相关收款收据上未列明销售明细,财务部门未收到现金,也没有相应现金存入银行,相关销售系虚构。

  截至2016年6月30日,亨达股份虚假记载银行存款余额4.89亿元。2014年年初,亨达股份即虚增银行存款3.10亿元,并且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之间,单存礼采取虚构现金交款单的方式,虚构现金存款交由财务部门记账,而实际银行存款并未增加。

  亨达股份还未如实披露短期借款。2014年至2016年上半年亨达股份未如实披露银行借款金额,其中2014年年末余额少披露2.35亿元,2015年年末余额少披露3.98亿元,2016年上半年余额少披露3.26亿元。

  另外,亨达股份公司董事长王吉万,副董事长、总经理单存礼,董事、副总经理单玉香存在股权司法冻结未及时披露行为。

  根据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2016年7月14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6)鲁0212财保35号)和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6年11月16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6)沪0115民初51001号之一),单存礼(冻结股份7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16%)、单玉香(冻结股份9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71%)持有的亨达股份股权被司法冻结,但上述人员均未通知公司进行公告,直至公司董秘网络查询后,于2017年1月17日发布了《股权司法冻结公告》和《关于补发股权司法冻结的声明公告》。

  根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5月20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7)鲁02民初721),公司司法冻结9,459,572股(其中王吉万被司法冻结7,108,354股,占公司总股本6.6%;单玉香被司法冻结2,351,218股,占公司总股本2.18%,),占公司总股本8.78%。但上述人员均未通知公司进行公告,直至公司董秘网络查询后,于2017年10月20日发布了《股权司法冻结公告》和《关于补发股权司法冻结的声明公告》。

  青岛监管局对亨达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对王吉万、单存礼、单玉香,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秘、财务负责人江志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到30万元不等。

  青岛监管局认定,单存礼作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负责亨达股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其组织实施了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行为,是亨达股份虚假信息披露事项的主要组织人员,其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行为情节严重。决定对单存礼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当事人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新时代证券内控缺位 频遭处罚

  新时代证券近年来频遭监管层处罚。今年8月13日,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向新时代证券下发《关于对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决定》指出,在申购债券过程中,新时代证券未能审慎评估债券申购风险,动用多个自营证券账户进行顶格申购,获配金额远超公司缴款能力,导致缴款违约。

  北京监管局指出,上述行为反映出新时代证券内控存在缺陷,对业务风险识别、评估、应对和报告不够及时充分,未能建立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责令新时代证券改正并增加合规检查次数。

  2017年11月2日,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对新时代证券出具警示函。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7 泰达债”,其募集说明书对截至2015年底对外担保情况披露不完整,未披露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和天津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涉及金额分别为65.63亿元和7亿元。

  新时代证券作为“17 泰达债”发行的牵头主承销商,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未能结合发行人提供的担保信息资料及年度间存在的明显差异情况对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审慎核查,未认真履行主承销商应尽的勤勉义务。天津监管局决定予以警示,并责成采取切实有效的执业质量控制措施,杜绝违规再次发生。

  2017年5月31日,证监会对新时代证券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登云股份IPO的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登云股份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未发现相关公司与登云股份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发现登云股份存在不规范运行情形,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责令新时代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676.96万元,并处以1676.96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程天雄、王玮、郭纪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30万元、15万元罚款。

  2017年1月20日,新时代证券还因内控不完善,被北京监管局采取监管措施。新时代证券管理的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回购到期时,资金未及时转入相关账户,导致发生2次客户资金账户透支,透支金额分别为768.11万元、3873.49万元,占用了公司其他客户的资金。北京监管局表示新时代证券对既有的工作流程执行不到位,复核机制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

  除了内控缺位、保荐造假外,新时代证券前高管还参与内幕交易被证监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2016年7月12日证监会网站披露,2013年11月至2015年2月期间,时任新时代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罗向阳,伙同其在新时代证券某营业部任职的胞弟罗杨颖,利用罗杨颖实际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先后3次内幕交易“东方铁塔”、“黄河旋风”股票。

  证监会披露,罗向阳作为新时代证券总经理助理,为2013年东方铁塔收购股权项目、2014年黄河旋风定向增发项目、2015年黄河旋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提供顾问服务的核心关键人员。证监会没收罗向阳等人2015年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约44万余元,并处罚款254万余元,并对罗向阳兄弟2人分别采取证券市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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