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电气营收升去年净利降26% 实控人对外担保亿元

2022-08-15 06:3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8月18日,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电气”)将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劳旭明、张红云。开创电气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份数占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拟募集资金5.39亿元,分别用于年产100万台手持式锂电电动工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00万台交流电动工具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拓展及品牌建设提升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2018年至2021年,开创电气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1,832.46万元、47,808.53万元、68,260.92万元、80,564.44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1,272.31万元、47,337.59万元、65,649.91万元、79,738.7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088.48万元、6,322.86万元、9,134.82万元、6,749.2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970.27万元、5,730.88万元、8,591.47万元、5,718.56万元。 

  去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26.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33.44%。 

  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9年和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426.80万元、9,258.4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834.81万元、8,715.1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12.74万元、6,961.99万元、7,865.11万元、3,123.52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0,548.09万元、48,326.78万元、65,743.36万元、79,891.01万元。 

  经计算,公司净现比分别为1.10、1.10、0.86、0.46。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30,579.84万元,实现净利润2,579.40万元,受疫情停产停工影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均有所下降。 

  2022年1-9月,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43,000-48,000万元,同比下降约23.55%~14.66%;公司预计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0-4,600万元,同比下降约18.99%~6.83%;公司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0-3,800万元,同比下降约22.47%~7.93%。 

  开创电气于2019年至2022年1-3月期间分红合计9840万元。 

  开创电气主要为海外客户提供电动工具产品,收入主要来源于海外市场。2018年至2021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5.09%、83.92%、85.05%和83.74%,占比较高,且未来预计对海外市场的依存度仍然较高。 

  2018年至2021年,开创电气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081.40万元、8,074.11万元、10,959.03万元和9,304.8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9.32%、16.89%、16.05%和11.55%。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23、5.92、7.17和7.95,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分别为5.27、5.47、6.33、6.86,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018年至2021年,开创电气存货余额分别为6,637.87万元、8,925.10万元、10,584.00万元和16,016.52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6,637.87万元、8,786.85万元、10,292.08万元和15,687.0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7.48%、37.42%、30.86%和44.77%。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30、4.32、5.13和4.89,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分别为3.40、3.02、3.12、3.10,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018年至2021年,开创电气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11%、29.11%、26.41%和18.38%。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25.31%、29.46%、30.10%、25.69%。 

  2018年至2021年,开创电气负债总额分别为10,665.63万元、12,990.00万元、16,562.91万元、16,973.34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43.38%、42.67%、40.17%、38.16%。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均值分别为32.83%、34.15%、36.55%、41.79%。 

  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9年和2020年负债总额分别为12,798.68万元、16,242.6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73、1.86、2.10和2.14,速动比率分别为1.04、1.14、1.38和1.10。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均值分别为2.69、2.49、2.58、1.86,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1.43、1.11、1.22、0.94。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开创电气实际控制人吴宁及其配偶陈娟承担的个人负债及对外担保共计13,358.09万元(不含利息),其中吴宁个人负债金额1,159.70万元,主要为个人小额借款和房贷,未出现到期未清偿的情况;为金磐机电等第三方债务提供担保金额12,198.39万元。 

  针对上述债务,实控人父亲吴明芳承诺以其本人和家庭成员持有的房产等资产以及长期借款等资金来源,优先清偿吴宁及其配偶陈娟所负担保债务。 

  报告期内,开创电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4宗诉讼或仲裁事项。 

  手持式电动工具生产企业拟创业板上市 募资5.39亿元 

  开创电气成立于2015年12月,主要从事手持式电动工具整机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贸易,是一家专业的电动工具制造商。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的电动工具产品主要包括交流类电动工具和直流类电动工具两大类,以交流类电动工具为主。公司生产的电动工具系列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家庭装修、木材加工、金属加工、汽车维修、建筑道路等领域。 

  公司产品体系丰富,涵盖电圆锯、往复锯、多功能锯、角磨机、抛光机、冲击钻、电扳手等三十多个品类上百款产品及电池包等配件。主要产品按供电电源不同,又分为交流和直流两大系列。 

  按照用途不同,公司主要产品可以分为切割工具、打磨工具、钻孔紧固工具和配件及其他工具等几大类。 

  本次发行前,自然人吴宁直接持有公司2,337.00万股,直接持有开创电气38.95%的股份,自公司创立之初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吴用系吴宁弟弟,持有公司18.42%的股份,担任公司董事,但履职期间较短且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为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2021年3月吴宁与吴用协商一致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确认:自2018年5月吴用受让吴宁持有的开创有限股权协议签署之日,吴用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的表决意见与吴宁保持一致;在协议有效期内,且在吴用作为公司股东或董事期间,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中行使表决权时,其表决意见应与吴宁或其代理人保持一致;吴用在提出任何议案前,将事先征求吴宁的意见;吴用在转让股权时应约束受让人遵守此协议约定等,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开创电气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止。 

  综上,吴宁持有开创电气较高比例的股份,可对公司的股东大会施加重大影响,并可通过本人持有股份的表决权和《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股东大会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且其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用作为开创电气董事履职期间较短,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缺乏足够的影响力,故不认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开创电气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份数占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劳旭明、张红云。 

  公司拟募集资金53,909.34万元,其中20,217.00万元用于年产100万台手持式锂电电动工具生产线建设项目、6,818.46万元用于年产100万台交流电动工具建设项目、3,659.88万元用于研发中心项目、8,214.00万元用于营销网络拓展及品牌建设提升改造项目、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去年增收不增利 

  2018年至2021年,开创电气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1,832.46万元、47,808.53万元、68,260.92万元、80,564.44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1,272.31万元、47,337.59万元、65,649.91万元、79,738.7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088.48万元、6,322.86万元、9,134.82万元、6,749.2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970.27万元、5,730.88万元、8,591.47万元、5,718.56万元。 

  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9年和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426.80万元、9,258.4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834.81万元、8,715.12万元。 

  据招股书披露,根据公司2021年10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调整股改财务数据的议案》,公司根据职工工资总额的2%、1.5%计提2018年度至2020年度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本期予以追溯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12.74万元、6,961.99万元、7,865.11万元、3,123.52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0,548.09万元、48,326.78万元、65,743.36万元、79,891.01万元。 

  经计算,公司净现比分别为1.10、1.10、0.86、0.46。 

  据招股书,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相比较低主要系采购增长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较多。2021年,受原材料市场价格上升及开创电气备货增加影响,公司存货余额增加较多,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相比较低。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30,579.84万元,实现净利润2,579.40万元,受疫情停产停工影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均有所下降。 

  2022年1-9月,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43,000-48,000万元,同比下降约23.55%~14.66%;公司预计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0-4,600万元,同比下降约18.99%~6.83%;公司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0-3,800万元,同比下降约22.47%~7.93%。 

  三年一期分红9840万元 

  开创电气于2019年至2022年1-3月期间分红合计9840万元。 

  2019年2月,开创有限股东会决定现金分配利润960.00万元,并于当月实施利润分配。 

  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9年10月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6,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20.00万元(含税)。 

  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0年5月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6,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20.00万元(含税)。 

  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1年3月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6,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880.00万元(含税)。 

  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总股本6,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2021年11月9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于2021年11月实施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60.00万元(含税)。 

  2022年2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总股本6,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2022年3月26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于2022年4月初实施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00.00万元(含税)。 

  产品八成以上销往境外 

  开创电气主要为海外客户提供电动工具产品,收入主要来源于海外市场。 

  2018年至2021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5.09%、83.92%、85.05%和83.74%,占比较高,且未来预计对海外市场的依存度仍然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在美国市场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8,200.13万元、30,551.48万元、34,577.58万元和35,448.5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33%、64.54%、52.67%和44.46%,美国市场销售占比较高。 

  公司产品中海关编码为8467299000、8467291000、8467292000的产品于2019年9月1日在美国入关时被加征7.5%关税;经公司与美国进口商协商,公司上述产品在报价时给予对方3%至6%的价格下调。 

  2019年至2021年,上述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量分别为140.47万台、118.68万台和175.98万台,销售额分别为12,711.92万元、11,303.25万元和16,415.97万元;2020年上述产品销量和销售额均出现下滑,2021年恢复增长趋势。如果未来国际贸易摩擦和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加剧,产品进口国实施更加严厉的贸易保护政策,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去年应收账款9305万元 

  2018年至2021年,开创电气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081.40万元、8,074.11万元、10,959.03万元和9,304.8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9.32%、16.89%、16.05%和11.55%。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23、5.92、7.17和7.95,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分别为5.27、5.47、6.33、6.86,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去年存货1.6亿元 

  2018年至2021年,开创电气存货余额分别为6,637.87万元、8,925.10万元、10,584.00万元和16,016.52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6,637.87万元、8,786.85万元、10,292.08万元和15,687.0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7.48%、37.42%、30.86%和44.77%。 

  其中,公司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2,329.44万元、3,347.59万元、4,540.52万元和7,420.00万元,主要包括电圆锯、往复锯等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30、4.32、5.13和4.89,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分别为3.40、3.02、3.12、3.10,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毛利率两年下降 

  2018年至2021年,开创电气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11%、29.11%、26.41%和18.38%。 

  招股书称,为保持可比性,剔除计入成本的运输费以及亚马逊平台佣金与配送费的影响,公司毛利率分别为27.11%、29.11%、29.89%、21.28%。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25.31%、29.46%、30.10%、25.69%。 

  去年负债1.7亿元 

  2018年至2021年,开创电气负债总额分别为10,665.63万元、12,990.00万元、16,562.91万元、16,973.34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43.38%、42.67%、40.17%、38.16%。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均值分别为32.83%、34.15%、36.55%、41.79%。 

  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9年和2020年负债总额分别为12,798.68万元、16,242.6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73、1.86、2.10和2.14,速动比率分别为1.04、1.14、1.38和1.10。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均值分别为2.69、2.49、2.58、1.86,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1.43、1.11、1.22、0.94。 

  实控人夫妇个人负债及对外担保共计1.34亿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开创电气实际控制人吴宁及其配偶陈娟承担的个人负债及对外担保共计13,358.09万元(不含利息),其中吴宁个人负债金额1,159.70万元,主要为个人小额借款和房贷,未出现到期未清偿的情况;为金磐机电等第三方债务提供担保金额12,198.39万元。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金磐机电银行借款担保 

  1)未到期正常履约的银行借款 

  上述银行借款目前均处于正常履约状态。 

  (2)其他对外担保 

  1)目前正常履约的对外担保 

  上述被担保方的借款目前处于正常履约状态,未发生违约情况。 

  2)承担代偿责任的对外担保 

  针对铁牛集团该项担保债务,金磐机电及其他担保人已与债权人浦发银行永康支行达成仲裁调解协议:金磐机电、吴明芳、吴群英、吴宁等为铁牛集团3,000万元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金磐机电、吴明芳、吴群英、吴宁等于调解书生效当日向浦发银行永康支行支付100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100万元,余款及利息于2022年12月30日前偿还。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磐机电已向浦发银行永康支行支付了两笔款项共计200万元,剩余债务本金为2,799.50万元(借款人铁牛集团已归还本金0.5万元)。 

  针对众泰控股的担保债务,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笔担保债务已到期。担保方已与债权银行达成和解协议,担保方承担3,000万元担保债务,自2021年7月开始每个月20日前由担保方归还贷款本金5万元,2022年6月底前,全额清偿剩余贷款本息。2022年6月9日,担保方与债权银行再次协商后达成新的和解协议。根据协议,担保方于和解协议签署前偿还贷款本金100万元,2022年7、8、10、11、12各月分别偿还本金20万元,9月偿还本金45万元;2023年1-6月每月偿还本金50万元,2023年7-12月每月偿还本金200万元,贷款利息半年一付;2024年1-5月每月偿还本金200万元,于2024年6月底前全额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及欠息。目前各方按照和解协议正常履约。 

  针对莱恩动力的担保债务,2022年4月,吴宁以其出售玉苑别墅5A幢的应收账款3,000万元为金磐机电、吴明芳清偿其为莱恩动力担保而形成的负债向债权人浙商银行义乌分行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鉴于该幢房产为吴明芳及其家人为化解债务提供的待处置资产之一,本次系根据吴明芳的整体安排出售资产用于偿债,且除上述应收账款质押外,吴宁本人未提供保证担保或承担其他担保责任,在吴宁切实履行与浙商银行义乌分行质押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以及与林浙南签署的房屋出售协议所约定各项义务的情况下,上述安排不会额外增加吴宁的个人偿债负担。 

  实控人家族卖别墅书画等偿债 

  针对上述债务,实控人父亲吴明芳承诺以其本人和家庭成员持有的下列资产以及长期借款等资金来源,优先清偿吴宁及其配偶陈娟所负担保债务。上述债务的偿债资金来源如下: 

  (1)房产处置款 

  吴明芳、吴群英、吴宁分别持有位于杭州市玉皇山路的4套别墅,其产权面积、评估值如下: 

  吴明芳用以偿还债务所涉别墅未办理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原因是瑞铭投资未按照其与杭州市土地管理局签订《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规定的流程和《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的约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转让登记及不动产权证换证登记,鉴于该房屋的转让方实际取得了该房产对应的土地证,且吴明芳、吴群英、吴宁受让该房产后实际已于2002年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该等房产不存在作为违规建筑被拆除的风险。 

  上述房屋因所在土地未完成产权转移登记,吴宁、吴明芳、吴群英已提起诉讼,要求房产出售方配合办理产权转让的不动产登记全部手续。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当事人已达成调解协议。 

  2021年6月5日,吴群英与吴苏连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吴群英将其名下的前述杭房权证西更字第14879369号房产出售给吴苏连,购买方对标的房屋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情况均予以认可,并同意在标的房屋能够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前提下,约定标的房屋的转让总价为5,200万元。购买方预先支付款项3,000万元,其中2,500万元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剩余50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若在2022年5月4日前,出售方未能依约为标的房屋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则剩余的转让款2,200万元不再支付,购买方以已支付的3,000万元预付款取得标的房屋的全部权利。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吴苏连已支付购房款5,000万元,尚待支付余款200万元。因房屋产权证换证登记手续尚在办理,所需办理时间与合同签署时预估时间有较大差异,吴苏连与吴群英经协商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上述房产不动产权证换证登记事项的办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24日,吴宁与林浙南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吴宁将其名下的前述杭房权证西更字第14879372号房产出售给林浙南,约定标的房屋的转让总价为5,000万元,购买方预先支付款项2,000万元,若在2022年12月28日前,出售方未能依约为标的房屋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则剩余的转让款3,000万元不再支付,购买方以已支付的2,000万元预付款取得标的房屋的全部权利。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林浙南已支付购房款2,000万元,尚待支付余款3,000万元。 

  除杭房权证西更字第14879369号、第14879372号房产外,上述别墅资产剩余总评估价值为10,600万元,但尚未确定受让方。 

  上述别墅资产的不动产权证换证登记手续正在办理当中,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但不排除未来根据有权机关的决定发生无法办理的情况,若无法成功办理换证登记则会对别墅资产转让价格产生一定影响,但吴明芳所提供的偿债资产可基本覆盖吴宁剩余对外担保债务,别墅资产处置价款的部分波动不会对实际控制人的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收藏品处置收入 

  已出售书画作品4件,取得转让款250万元;已出售木雕笔筒等艺术品250余件,约定出售价款3,096.50万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木雕笔筒等艺术品出售款项已全部收取;其他书画作品根据购置成本匡算约为2,000万元,尚未确定受让方,其中21件已与十竹斋拍卖(北京)有限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协议,拟拍卖出售,保留价为1,771万元。 

  吴明芳处置字画的方式为委托十竹斋拍卖(北京)有限公司进行拍卖。经查询网络公开信息后确认,该拍卖单位为2019年9月在北京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股东包括十竹斋艺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制方为南京市财政局)、方政、俞敏洪等。经查阅开创电气及吴宁最近三年的资金流水记录以及开创电气的关联方清单后确认,十竹斋拍卖(北京)有限公司与开创电气、吴宁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往来。 

  根据吴明芳签署的资产处置协议及相关收款凭证,吴明芳处置笔筒等收藏品的交易对方为浦江县忠元艺术馆。经查询网络公开信息并访谈其负责人后确认,该交易对方为2020年12月在浦江县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其负责人为自然人吴忠元。保荐机构及开创电气律师经查阅开创电气及吴宁最近三年的资金流水记录以及开创电气的关联方清单,并访谈吴忠元本人后确认,其个人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从事艺术品收藏和交易,1997年注册中国收藏家协会会员,1999年成立浦江县浦阳镇小吴画廊,历任浙江省文化产业促进会理事、浦江县书画行业协会会长等职务。吴忠元通过浦江县忠元艺术馆购买吴明芳的藏品系出于收藏和交易的目的,其个人及浦江县忠元艺术馆与开创电气、吴宁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往来。 

  (3)第三方长期借款 

  1)吴苏连及上海两港装饰材料城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2021年3月,吴明芳的妹妹吴苏连及其控制的企业上海两港装饰材料城有限公司与金磐机电、吴明芳签署了《借款框架协议》,约定由上海两港装饰材料城有限公司、吴苏连为金磐机电、吴明芳解决债务问题中可能需要的资金周转提供合计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由金磐机电、吴明芳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协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吴苏连及其控制的上海两港装饰材料城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的资产状况,其具备提供1亿元借款的财务能力以及资金来源。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吴苏连及其控制的上海两港装饰材料城有限公司尚未向金磐机电、吴明芳等提供约定借款资金。若未来因其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下降,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周转资金支持,则可供偿债资金来源将会减少,导致开创电气实际控制人偿债能力有所减弱,但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吴明根提供借款 

  2022年7月,为加强偿债资金筹措过程中的资金保障,吴明芳的弟弟吴明根与金磐机电、吴明芳签署了《借款框架协议》,约定由吴明根为金磐机电、吴明芳解决债务问题中可能需要的资金周转提供合计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由金磐机电、吴明芳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发生借款后金磐机电、吴明芳在期限内偿付部分本金的,可以循环借款。协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吴明根尚未向金磐机电、吴明芳等提供约定借款资金。若未来因其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下降,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周转资金支持,则可供偿债资金来源将会减少,导致开创电气实际控制人偿债能力有所减弱,但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实控人涉4宗诉讼 

  报告期内,开创电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4宗诉讼或仲裁事项。 

  1、2020年9月8日,恒丰银行义乌支行起诉金磐机电,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1,887.19万元并承担相应罚息和律师费,并要求担保人吴宁、陈娟、吴明芳、吴群英、应建仁、徐美儿、金华临江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11月2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782民初13991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原告的上述诉讼请求。后恒丰银行义乌支行将该债权打包出售给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清收处置。2021年1月,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经各方协商就该项债务达成清偿方案并由吴静代为清偿。2021年3月,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浙江省义乌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案的执行。经浙江省义乌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对该案件的执行。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诉讼案件已经结案。 

  2、2021年1月21日,浦发银行永康支行就其与债务人铁牛集团的债务要求担保人吴宁等承担还款义务并向金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庭调解,浦发银行永康支行与担保方金磐机电、吴明芳、吴群英、吴宁达成还款协议,由上述担保方为铁牛集团所欠3,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金磐机电、吴明芳、吴群英、吴宁等于调解书生效当日向浦发银行永康支行支付100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100万元,余款于2022年12月30日前归还。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磐机电已向浦发银行永康支行支付了两笔款项共计200万元,剩余债务本金为2,799.50万元。 

  3、2021年3月8日,广发银行义乌分行就其与债务人金磐机电的债务向金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承担偿债义务。经仲裁庭调解,2021年5月,金磐机电、吴明芳、吴宁、吴群英等与广发银行义乌分行达成关于分期还款方案的调解协议和还款计划。根据还款计划,金磐机电、吴明芳、吴宁等人应于2021年6月归还80万元,2021年7月归还95万元,2021年8月归还100万元,2021年9月至11月每月归还200万元,2021年12月归还280万元,相关利息于2022年3月30日前结清,按照逾期合同利率计算。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债务人已全部清偿债务本息。 

  4、2020年8月,因瑞铭投资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办理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吴宁及其父亲吴明芳、吴明芳的配偶吴群英分别起诉瑞铭投资有限公司,要求被告配合其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杭州玉苑别墅3号、6号、5号楼A座、5号楼B座的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并支付违约金。2020年8月10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上述案件。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经法院调解,各方当事人已达成诉讼调解,约定由被告配合原告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转让登记及不动产权证换证登记手续。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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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电气营收升去年净利降26% 实控人对外担保亿元

2022年08月15日 06:3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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