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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涛:中国企业债市场再上新台阶的几点建议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8月21日 14:33
高盛高华证券公司执行董事 孟涛
    我的发言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比较典型的美国债券市场,分析它成功的要素;第二部分是看如何借鉴成功的要素,进一步培育国内企业债市场。

    美国债市核心:保护投资者

    首先,我谈一下美国债券市场,美元债券市场是目前国际债券市场最成熟,最成功的一个市场,而且从现在的规模来看,全球的美元企业债券已经达到15万亿美元,接近美国国内生产总值规模的120%,美国企业债券融资占总体融资规模的75%。美国企业债融资规模远远高于国债的规模,同时外国在美元债券市场上的比率达到11%。

    接下来从几个方面看美元债券市场如何走向成功。首先看信息披露和会计准则。美国证监会对债券发布披露和准入是最严格的,特别是2002年法案出台以后,对发行主体的信息披露要求更加严格,同时注意到在美国债券市场有很大规模的债券是通过144A模式来进行发行的。144A虽然不必按照美国证监会信息披露准则,但是需要更严格的更详尽的信息披露标准。

    在美国市场比较频繁的债券发行人往往会采用中期票据的方案,首先预登一些比较大规模的债券发行规模,根据企业自身融资的需求,来调节发行的节奏。

    接下来看美元债券的评级体系,在美元债券系统中,更多的采用的是国际上三个比较大的知名的评级机构,穆迪、标普和惠誉。美国企业债的发行通常会选用两到三家机构进行评级。美元债券的定价是非常市场化,通过路演等形式确定债券的价格,相比企业债,美国的政府债券和市政债券往往通过拍卖的形式进行发行。

    通过对美国债券市场分析来看,成功的要素归纳起来有六个方面:首先,必须有明确的信息披露和持续报告业务的原则,以及被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另外有一组比较有经验的评级机构,对债券进行评级。同时是一个市场化的承销和定价机制,另外由政府和优质的公司能够为债券市场提供基准的信用曲线,同时各种信用质量和不同信用等级的发行主体都能够进入到市场来融资。最后一点,要有足够的外资参与,这是从两个方面,一个是跨国的发行主体,另外一方面是具有丰富投资经验的外国投资者。其核心是“主体监管部门的核心工作就是保护投资者”。

    中国企业债市需要更快发展

    中国企业债市场,通过这几年的发展,有了非常长足的进步,现在也是发展到了一个比较关键的阶段,如何再上一个新的台阶,这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也是对照国际市场的成功要素来看,国内的债券市场也需要有比较高质量的披露标准,有受认可的评级体系,有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有完整的信用曲线,同时能允许包括外国发行体不同资质的发行人进入市场融资。

    具体来看,首先看信息披露的标准,国内企业现在要求信息披露要求越来越严,往往对持续披露要求并不是特别高,同时在有一些发行的时候,很多财务报表的披露,财务数据会陈旧,同时承销机构对发行文件的披露标准要求也是偏低的。

    我们建议要在发行人的网站上披露完整的信息数据,同时要严守持续披露的要求。针对目前国内企业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状况来看,我们建议首先允许更多的不同信用级别的发行体进入市场,这样提供多元化的信用。另外要求企业在发债时候尽可能多的有两家以上的评级机构为债券进行评级,如果有可能的情况下,允许国际上广泛认可的评级机构进入到市场。

    国内企业的定价机制相对是比较落后,并没有采用国际市场上通行的路演进行投资推介的过程,这样的结果往往会造成不同信用级别企业的债券票面利率接近,这样存在劣债驱逐良债的现象。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更多考虑通过市场化定价的机制为企业发行定价,同时对经常发债的优质企业能够在额度审批上给予更多的优惠。

    国债市场发行量越来越大,国债基本上可以提供比较好的信用曲线的标准,但是企业债由于受到担保的影响,并没有体现企业自身的信用差异,应该说目前还没有很好的企业债的信用曲线,我们建议要逐步地放宽企业债券必须担保的要求,取而代之是监管部门要求至少两个以上评级机构对债券进行评级。这样也可以降低银行风险,现在很多债券是由银行提供担保,有利于发展标准的信用曲线。

    从发行准入的角度来看,目前国内的企业债实行比较严格的额度审批制,这样会导致债券额度会流向大中型,国家重点支持的企业核项目,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相对匮乏,同时由于供应量有限,国内投资者投资的品种也是不足的。我们建议今后能够逐步采用允许更多、更广泛的企业,包括中小企业能够进入到企业债券市场融资,今后的债券发行量尽可能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决定,监管部门重点关注是信息披露的监管,而不是发行数量。

    国内外资债券市场,从发行主体和外资的投资者都已经进入到市场,但是还是数量过少,像发行主体来讲,在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发行债券以后,还没有更多的国际性金融机构包括外资企业进入国内市场来融资,我们建议今后允许很多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时间比较久,有比较广泛的业务基础的国际金融机构和企业也能逐步进入到中国的企业债券市场进行融资,另外在外汇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能够允许更多的国外投资者进入到国内债券市场。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