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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公司获准QDII试点 方案基本具备推出条件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8月21日 12:43
    证监会日前批准华安基金管理公司启动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试点,这是首家获准投资境外的基金类机构。

    证监会表示,试点初期暂以私募外汇形式进行境外投资,产品设计要严格控制风险,为投资者谋求稳定回报;条件成熟后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稳妥推进。

    华安基金公司的QDII方案基本具备推出的条件,将在近期开始试点。去年6月,国务院特批上海浦东新区进行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华安基金公司QDII方案跻身于其中的金融创新试点部分。  

     QDII是人民币资本项下不可兑换、资本市场未开放条件下有控制地允许境内机构投资境外的制度安排。证监会认为,随着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完善市场法制建设和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等基础性工作的稳步推进,市场对QDII的了解不断加深,推出QDII试点的时机已趋成熟。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