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持有基金份额部分转为可流通份额的公告
裕泽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84705)前身为半岛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半岛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24号文批准,2000年半岛基金进行了规范清理,基金管理人更换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更换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正式更名为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为1996年5月31日至2006年5月31日,发起人为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规模为2亿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00]50号文审核同意,于2000年5月17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24号文批准,基金裕泽于2000年6月29日将基金总份额由原有2亿份基金份额扩募至5亿份基金份额,存续期限延长5年至2011年5月31日。
基金裕泽发起人认购500万份基金份额(占基金总规模的1%),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2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基金裕泽存续期内,发起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基金总规模的0.5%,其余部分可在该基金扩募部分上市二个月后流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基金份额的50%自2007年5 月 22 日起转为可流通份额。
发起人名称 持有份额数(份)本次解冻份额数(份)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 1,250,00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00,000 1,250,000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