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频道 > 基金 > 首页 > 基金公告 > 正文
 
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基金(LOF)第三次分红公告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6月20日 16:41
    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5年11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基金代码:前端  163402  后端163403),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2007年6月18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剩余部分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权益登记日:2007年6月25日 

    场外除息日:2007年6月25日 

    场内除息日:2007年6月26日 

    2、  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2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6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7年6月2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7年6月26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6月2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7年6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6月21日至6月25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xy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824536、400-678-00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0日
 
来源:证券时报
热点新闻
愚人节里大胆"抄底"
·"利好"刺激下 投资者解套离场还是入市抄底?
·叶檀:投行屡猜屡中 是谁一手造就了QFII神话?
·105只基金净值低于1元! 如何看待低净值基金
·卡奴+证奴+房奴+车奴="白奴" 沪白领难堪现状
·大户金矿 散户坟场 中国散户股民十大悲哀
水皮:中国神华才是祸首
     
频道精选
 财经业内人士认为:股市下半年纠错性上扬可期
 产业深圳万人团购房活动过火 报名网站数次瘫痪  国际西方媒体妄指中国发动"货币战争" 我回应
 评论天士力丹参滴丸存在毒副作用?
 科教"神七"发射时间:首选25日晚9时10分左右  娱乐巩俐入新加坡国籍 娱乐公司欲5000万签刘翔
 视频共赢奥运--便宜坊让北京老字号更快更高更强  互动专题:记录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的英雄们
财富世界
谁动了孩子的奶粉钱
看病省钱妙招
LV08最新大片
短期融资找典当
中国经济网信息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仅供网友
参考。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3512266-8089、8085

搜索:
理财进行时
·
·
·
·
消费无极限
·
·
·
·
法眼观天下
·
·
·
·
·
·
财经风景线
·
·
·
·
24小时排行
·
·
·
·
·
近期专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