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频道 > 基金 > 首页 > 基金公告 > 正文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第三十五次分红公告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6月27日 12:57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2003年9月5日生效,截至2007年6月21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91,325,575.17元。根据《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和本基金“到点分红”的实施办法,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7年6月21日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为准,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306元实施第三十五次分红。现将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7年6月28日

    2、除息日:2007年6月29日

    3、派现日:2007年7月2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7年7月2日

    5、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7年7月4日

    二、收益分配对象

    2007年6月28日交易结束后,于2007年6月29日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三、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7月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7年7月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7月4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四、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五、提示

    1、“到点分红”是指每当本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基准0.0306元(为当前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若该利率进行调整则本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基准也进行相应调整),即需实施分红,且每次份额分红金额为份额可分配收益基准的最大整数倍。其中可分配收益=基金当期实现净收益+以前年度未分配收益+损益平准金-当期已分配收益-未实现资本利得损失;份额可分配收益=可分配收益/当日发售在外的基金总份额。

    2、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变更分红方式,需依照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收费模式,提交相应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4、如投资者在多个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针对某一收费模式购买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人持有的依照同一收费模式所购买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5、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07年6月2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07年6月28日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六、销售机构及咨询方式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来源:证券时报
热点新闻
愚人节里大胆"抄底"
·"利好"刺激下 投资者解套离场还是入市抄底?
·叶檀:投行屡猜屡中 是谁一手造就了QFII神话?
·105只基金净值低于1元! 如何看待低净值基金
·卡奴+证奴+房奴+车奴="白奴" 沪白领难堪现状
·大户金矿 散户坟场 中国散户股民十大悲哀
水皮:中国神华才是祸首
     
频道精选
 财经业内人士认为:股市下半年纠错性上扬可期
 产业深圳万人团购房活动过火 报名网站数次瘫痪  国际西方媒体妄指中国发动"货币战争" 我回应
 评论天士力丹参滴丸存在毒副作用?
 科教"神七"发射时间:首选25日晚9时10分左右  娱乐巩俐入新加坡国籍 娱乐公司欲5000万签刘翔
 视频共赢奥运--便宜坊让北京老字号更快更高更强  互动专题:记录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的英雄们
财富世界
谁动了孩子的奶粉钱
看病省钱妙招
LV08最新大片
短期融资找典当
中国经济网信息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仅供网友
参考。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3512266-8089、8085

搜索:
理财进行时
·
·
·
·
消费无极限
·
·
·
·
法眼观天下
·
·
·
·
·
·
财经风景线
·
·
·
·
24小时排行
·
·
·
·
·
近期专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