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作条款,美方将向中方提供关于期货中介机构监管、交易监控和结算的培训等徐汇资料图
为促进投资者保护和期货市场诚信建设、加强中美双方跨境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合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代主席沃尔特·卢肯于2008年2月12日在华盛顿签署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合作条款》。
尚福林指出,美国市场是全球最大的衍生品市场,也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成熟市场之一。中国期货市场则是一个快速发展的新兴市场,并正在逐步推进对外开放。希望《合作条款》的签署能进一步加强中美两国期货监管机构间的合作与交流,在合作中求发展,在合作中求双赢。尚福林也对美方将继续向中方提供有关期货监管方面的培训和技术援助表示欢迎。
2007年11月,尚福林在日本东京出席国际证监会组织执委会会议期间会晤了卢肯。双方表达了共同努力,加强中美期货监管机构合作的愿望。此次尚福林访美就是落实双方商谈意愿,建立有效监管合作机制的重要部分。
中美双方所签《合作条款》确立了两国期货监管机构合作机制的三个目标:一是确定并讨论双方共同关心的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动态,重点关注跨境市场的准入、透明度的提高和监管要求明晰化等有关问题;二是改善跨境衍生品执法中的协作和信息交流;三是继续并扩大目前美方向中方提供的培训和技术援助项目。根据《合作条款》,双方将通过监管机构年度会议、高级官员会谈和主席间定期会晤等形式实现上述目标。
卢肯在签署仪式上表示,中国在全球期货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美两国期货监管机构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合作至关重要。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此次签署的《合作条款》将继续加强两国期货监管机构之间未来的合作,包括美方向中方提供关于期货中介机构监管、交易监控和结算的培训等。期待着双方能在未来锻造更紧密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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