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修订草案为不动产投资"正名"
2008年08月05日 07:53
来源:和讯
黄蕾
[
发表评论
] [
推荐朋友
] [
关闭窗口
] [
打印本稿
]
·
机构预测明日大盘走势
·
独家:每日A股数据精粹
·
析中国龙投资组合样本
·
股市实时行情数据一览
·
每日股市交易提示一览
·
证券报纸每日机构荐股
·
火车实名购票断了黄牛财路
·
广发基金:五大行业浮现机会
·
虫草价疯狂 何以超黄金
·
九国评级遭降 欧债危机升级
·
泰康人寿保费首现负增长
·
农超对接"平价蔬果"上市
·
中信证券去年净利125亿
·
基金实时行情资讯一览
·
封闭式基金折价率排行
·
财经各类知识技巧汇总
·
证券机构分析文章一览
·
证券分析师看市有话说
·
理财师解读理财那些事
首次明确保险公司可以投资不动产
“这是保险法第二次修改了,修订草案增加了近五十条内容,其中,首次明确保险公司可以投资不动产。另外,对于保险保障基金及偿付能力监管等也进行了补充完善。”一位参与草案修订的知情人士昨日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透露。
上述人士口中的修订草案,正是日前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监管部门并未披露修订草案的具体内容,不过,本报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拿到了修订草案的送审稿。
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拓宽
从这份修订草案的送审稿内容来看,备受关注的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将被进一步拓宽,增加“不动产投资”,企业债、公司债投资也被同时“正名”。
记者发现,原先《保险法》第105条规定的“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等四个投资渠道,已在修订草案中被调整为“银行存款、买卖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业内人士认为,有价证券不仅包括了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更囊括了近两年来备受保险公司青睐的企业债和公司债。
修订草案中添加的不动产投资,被业内人士解读为“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房地产投资”。虽然自去年以来,多家保险公司参与了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但由于一直没有得到法律正名,走的都是特批渠道。对于“保险资金是否可以进行房地产投资”也一直没有给予明确说法。
“在送审稿之前还有一个建议稿,建议稿将保险投资项目分得更细,共有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证券及投资基金、股票、投资不动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等八种渠道。”在上述人士看来,送审稿最后将投资渠道选择了“四类”,而非“八类”,主要是为未来投资渠道的进一步拓宽留出空间。
虽然对投资总体范围进行了明确,但修订草案并未对具体的投资形式和比例上限做出规定。“立法只是为保险资金投资开了一个窗口,应该是一个原则性的、前瞻性的规定,不可能规定得很细。出于资金运用安全和稳健的考虑,具体投资比例等还得由保险监管机构具体制定。”
监管力度有所提升
“原来《保险法》有158条,修订草案大概增加到了200多条。”在多位参与修订草案的知情人士看来,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拓宽只是草案修订的一小部分,最关键部分则是监管力度的提升。
《保险法》一般包括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和保险特别法三部分。而此次修订草案主要调整的是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
令参与草案修订的上述人士印象最深的是,在保险业法方面,修订草案主要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加强了对保险公司的监管。比如,在保险保障基金、内部治理、关联交易等方面,都进行了补充完善。而原先只是出现在行业规章制度里的监管条例,更首次被搬入了《保险法》。比如,大型保险企业出现严重经营失误时如何判断法律责任、如何保护保险公司的中小股东权益等,都加进了立法内容。
上述人士透露,在草案修订过程中,还加入了“相互制保险公司”这个新生事物。“由于相互制保险公司刚刚在我国起步,出于相互制对我国保险发展具有一定意义所考虑,在草案修订过程中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添加进来,一共涉及一个章节二十多条内容。”不过,未经证实的消息称,在最后送审上去的修订草案中,涉及“相互制保险”的这个章节已被缩减。
在保险合同法方面,修订草案首次纳入了“不可抗辩”条款的内容,抗辩期为两年,主要参考了我国台湾保险业的做法。具体内容为:投保人不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即使其后果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但经过两年期限后,保险公司不得据此解除合同。“进一步保护了投保人的利益。”此外,还对保险合同生效、受益人保护、被保险人权利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和补充。
参与草案修订的上述人士告诉记者,国务院批准的修订草案可能已在送审稿的基础上做过一些调整,但修订草案的大方向应该不会变。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延伸阅读
·
保险法修订草案为不动产投资"正名"
2008年08月05日
·
保险法修订草案为不动产投资"正名"
2008年08月05日
·
保险法修订草案获原则通过 加强对保户的保护
2008年08月04日
·
<中国保险法>修订草案为投资渠道拓宽留出空间
2008年08月04日
·
保险法修订草案为投资渠道拓宽留出空间
2008年08月04日
·
从纽约保险法演变看房地产投资监管
2007年12月17日
要闻导读
·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企业资不抵债认定标准
·
国务院出台支持河南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指导意见
·
北京上海等地黄金周楼市惨淡 购房者仍选择观望
·
十一黄金周全国零售和餐饮企业销售额达6962亿
·
前三季A股半数散户亏超30% IPO融资致股灾来临
·
惠誉国际下调意大利和西班牙的主权信用评级
·
[财经名博秀]
马云收雅虎最大障碍是政治因素
·
辞职员工曝GUCCI门店虐待员工致多名孕妇流产(图)
·
不知不觉成“卡奴” 信用卡有多少收费不为人知
·
月入2万的保险营销员的一天 客户是“泡”出来的
·
【
合作专栏
】纺织服装板块上市公司周周看
·
CE大本赢(软件说明&下载)
银行T+0理财品受青睐
网友评论
目前已经有
条评论
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每个汉字相当于两个字符)
请您注意: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经济网新闻跟帖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经济网发表的言论,中国经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发表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新闻跟帖管理员反映。
商务进行时
·
日韩终结货币互换协议
·
债市元气缓步恢复
·
黄金价格跌穿1300美元
·
新三板扩容尘埃落定
财智人生
更多
“夫妻店”如何避风险
“买房梦”破灭的样本
揭“豪门女婿”身价
“中国大妈”赔了
·
保护车辆可加保自燃险
·
人民币中间价连跌5天
·
医药股弱市不弱
·
贵金属投资或迎转机
·
上海大众骗补事件发酵
·
别把退休年龄过度经济化
·
二维码:“扫”出食品来路
·
浙江春茶销售逆势增长
·
临桂旅游做足“山水文章”
财界奇闻
更多
微信开通在线支付
“致青春”消费高涨
股票式茶叶你敢买吗
股民最怕"夫妻上市公司"
当前位置
财经频道
>
保险
>
第一屏
>
业内聚焦
>
行业动态
> 正文
中经搜索
·
财经大数据
·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
基金人物秀
·
中经即时解盘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中国日报网
国际在线
CNTV
中青网
中国台湾网
中广网
中国西藏网
中新网
中工网
光明网
百度
新浪
搜狐
网易
凤凰
腾讯
和讯
友情链接
国家机关
地方政府网站
地方新闻网站
媒体网站
中央企业
金融机构
热点网站
财经网站
电子商务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