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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15月中国将连发5颗卫星 人保取得首席承保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08日 07:17
肖莉 祝建华
    记者昨天从中国人保财险公司获悉,在未来15个月的时间内,中国将发射5颗地球同步轨道商业通信卫星,迎来中国航天史上罕见的商业通信卫星发射高峰。作为目前中国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人保财险取得了全部五颗卫星发射保险的首席保险人地位。

    据介绍,未来将发射的五颗卫星分别是:鑫诺卫星通信公司的鑫诺二号卫星,预计于今年10月底发射,是东方红四号平台的首发星,对中国航天科技特别是卫星制造技术具有
 
里程碑式的意义;尼日利亚宇航局购买我国的尼星一号卫星,预计于明年3月发射,是中国的第一个整星出口项目,是中国航天又一个极为重要的里程碑;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购买法国阿尔卡特卫星公司的中星6B、中星9号两颗卫星,预计分别于明年5月和11月发射,前者用于卫星通信业务,后者与鑫诺二号互为在轨热备份,组成中国第一代卫星电视直播系统;另外,鑫诺卫星通信公司的鑫诺三号卫星也将于2007年5月发射,这是基于东方红三号平台技术的国产通信卫星,用于国内C频段通信和电视业务。

    据有关专家介绍,随着神五、神六一飞冲天,中国的卫星电视、卫星制造、火箭发射等行业率先迎来了产业化大发展。目前,中国研制的新一代大功率、长寿命卫星平台———东方红四号开始进入实用阶段,中国的第一代卫星电视直播系统(Di-rectToHomeTV)即将建成。

    所谓卫星航天保险,是指对卫星及航天器在制造、发射和在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保险。国务院新近颁布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特别强调,“发展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高科技保险,为自主创新提供风险保障。”

    目前,国内卫星保险是中国航天保险联合体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共存。2004年10月,我国长征三号甲运载火箭购买了发射险,成为1997年以来商业保险首次重回卫星发射市场。之前,国内卫星保险基本都由中国航天保险联合体做,属于政策性保险,中国人保是中国航天保险联合体的核心成员。

    由于1996年长征系列火箭发射出现事故,国内航天发射险在国际市场分保困难,造成商业保险无法正常进行。1997年,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牵头,8家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一同成立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航天保险联合体,之后国内航天发射险全部以政策性保险形式出现,所承保项目实际由中国人保分解到各公司,再由8家保险公司按一定比例接受业务。

    据介绍,本次五颗卫星发射保险,由人保财险经过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保险方案竞标取得。
 
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