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表示,中国医疗事业的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全面配套的综合改革势在必行,新的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是,2010年实现我国对WHO“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承诺,所有居民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要实现五年时间所有居民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改革的方式必须是两条腿走路,一是全民医疗服务,二是全民医疗保险。据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有44.8%%的城镇人口和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基本上是自费看病。由于医疗保障覆盖面小、用药和检查费用不甚合理、部分药品价格虚高,致使许多老百姓看不起病。所以,从广义上说,全民医疗服务与全民医疗保险是相辅相成的;而狭义上看,这也是全民医疗保障的最基本的要求。
我们看到,《意见》要求“十一五”期间,要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卫生投入,解决医疗机构的收入补偿问题,根本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加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进一步扩大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面。那么,是不是所有居民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后,就不会产生老百姓看不起病的现象呢?我以为,未必。
目前,无论是城镇医保制度,还是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都是指居民生病住院后可按比例报销部分医药费。但是,对于癌症、心脏病、白血病、尿毒症等大病治疗,即使按比例报销部分医药费,但前期的预交费用大部分人家是拿不出的。虽然不少地方政府提出将公立医院建成平价医院,以解人们看病贵的难题,但要满足大病治疗却不现实。因为有些检查费、手术费用和药品很贵,患者是承受不起的。
所以笔者认为,全民医保要帮助公民抵御大病风险。如果没有制度建设跟进,使公民面对大病袭来时没有抵御能力,全民医保就算形成,也不可能让一些弱势人群摆脱看病贵。同样,全民医保没有一个大病抵御或者是风险分散机制,人们总会为生老病死而担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