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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补助2.7亿元培训农民工 扩大医疗保险受惠面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29日 09:48
    昨日,省委、省政府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卫生等部门在信阳召开全省农民工工作座谈会,明确细化包括增加工资、推行医疗保险、培训职业技能、保证农民工子女同等条件入学等为广大农民工办实事的措施。

    ★补助2.7亿多元为农民工培训

    为提高农民工的专业素质,我省对农村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有转移就业愿望的青年农民,集中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已制定了农村劳动力

    职业技能培训66万人、阳光工程培训25万人、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20万人的任务。为此,省财政拿出了总额为2.7亿多元的培训资金。按照职业工种不同,分别以每人400元、500元、600元的标准,对农民工补贴培训。据悉,这笔资金目前已拨付到位。

    省财政部门对为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的机构,也开始给予补贴,标准为每成功免费介绍一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补贴100元钱。

    ★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在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集中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地区,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同时提高煤矿井下艰苦岗位的津贴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在11月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活动。

    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将开辟绿色通道,受理追讨工资、劳务费用的案件。

    ★医疗保险扩大受惠面

    我省决定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确保全省今年完成20万名农民工医疗保险扩面任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制定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医疗保障问题。

    卫生部门将加快推进试点,努力在2008年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同时,完善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工在务工地住院就医的管理办法,简化转诊手续。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也正式提上议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探索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低标准进入、方便转移的养老保险制度。

    ★保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

    会上,省教育厅制定了相关措施,保障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主要是:由农民工输入地承担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同住子女纳入“普九”范畴;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尽可能多地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对农民工子女一律免收借读费,并对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

    对农民工转移就业后出现的大量农村“留守儿童”,省妇联牵头,在全省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为留守儿童构建保护网。
 
来源: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