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投保在稳步上升但是交强险没拉动车险业务
虽然交强险目前投保数量并未有保监会官方数字披露,但记者从最大车险公司人保获悉,交强险投保在稳步上升,但其拉动车险业务目前却并不明显。
早在7月份交强险实施之前,各大车险公司都纷纷向有关部门争取并不盈利的交强险经营权,为的就是让交强险拉动车险业务,因为交强险与车险在一个公司投保理赔比较方便。而日前,人保总公司一位副总向记者透露,该公司机动车辆虽然同比增长了2成,但汽车的增量并不大,新增部分主要来自于摩托车,而且累计保费收入同比仅增长了6%,但这还主是费率水平下拉造成的。[详细...]
交强险实施三月保险公司赚了吆喝难赚钱
国内最大的车险服务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贾海茂昨日告诉记者:“从交强险实施到现在,在公司投保的车辆数量与去年同比上升了20%,但保费只增长了6%,费率水平的下拉是其主要原因。”
在交强险实施一段时间后,贾海茂作为业界权威专家,掀起了其神秘的红盖头。
作为我国第一个法定保险,贾海茂表示交强险的推出并非像市场此前所预想的那样。
早在7月1日交强险开始实施时,很多人曾经预期交强险将会出现销售火爆的局面,贾海茂也承认当初公司制定了应对集中办理的措施,但实际上并非所愿。尽管销售数量有增加的趋势,但没有出现蜂拥办理的局面。
在交强险销售初期,有预期保险公司可以搭乘销售交强险之际,商业三者险的销售量也可以同步提升。但实际上,买交强险后再买三者商业险的并不多。[详细...]
摩托车也须投保交强险分120元180元400元三档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新出台的交强险条例,摩托车也必须投保交强险,按照排气量的不同,保费分为三档:50CC及以下120元,50CC—250CC(含)180元,250CC以上及侧三轮400元。
摩托车车主应随身携带便携式保险标志,以备交管部门检查。 [详细...]
无责方为肇事方埋单交强险理赔频现尴尬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正式实施两个月来,“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时,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的条款,令众多的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手足无措。
“我被人追尾,交警判定对方负全责,但结果是,我要赔全责方400元,对方才赔我200元。这还不算,我还得替他跑腿,向保险公司报案,配合勘查现场、为事故定损,从投保公司为他领取赔偿……你说这荒不荒唐?”车主侯晓风一肚子无名火无处发泄。侯晓风的尴尬正是源于此项条款。没责任也要赔400元,而由于车损程度不同,对方只需赔他200元。
业内人士称,侯晓风的尴尬并非个例,越来越多的被保险人都将面临这个尴尬。[详细...]
面对如此多如此影响百姓生活且亟待解决的问题,大家的议论声音也渐渐变大,矛头指向不一,但共同点缺点却惊人一致--交强险远未达到期望。
新交强险:生路还是死路?
从7月1日开卖交强险(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保单的那一刻起,一批本来踌躇满志的新财险商却在为他们的前景心慌——进入交强险时代后,只是小公司的他们是找到了一条生路,还是等来了一条死路?
虽然在北京有资格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商大大小小共17家,但是,人保、太平洋和平安,再加上大地保险和中华联合两家后起之秀,就占据了整个市场80%的份额。而新生的交强险更让强者更强,弱者更弱。[详细...]
二.健康险
我国首个健康险管理条例——《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已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管理办法》对健康险产品提出了一些新要求和新的规范。
保监会:健康险管理办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为了促进健康保险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配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6年8号)的施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不符的产品,自2007年1月1日起停止销售。
各公司应加强营销员管理和消费者教育,做好预案,防范误导,保证新老产品的平稳过渡。
二、保险责任仅包含意外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补偿的保险产品,暂不适用《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和本通知,适用于中国保监会有关意外保险产品的监管规定。[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