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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我国保险业三年赔付近3000亿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12日 07:09
木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克穆11日说,最近3年来我国保险业累计赔款与给付近3000亿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出台。

    李克穆是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说这番话的。他表示,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及时赔付,在灾后重建和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初步统计,今年仅广东、浙江、湖南三省保险业为台风灾害支付的赔款就达10多亿元。

    同时,李克穆说,2004年8月,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运用自有的外汇资金投资境外市场,今年5月份,国务院又批准保险机构购汇投资国际金融市场。最近一段时期,保监会和国家外管局进行了多次磋商,正在起草一个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的暂行办法,估计这个办法很快就会出台。

    李克穆表示,我们希望通过这个办法来逐步扩大投资市场,增加投资工具,同时切实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确定保险投资的交易对手的标准,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增强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他同时指出,目前5%的保险资金入市比例仍未用完,还有扩大空间。

    目前,保险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2002年以来我国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7.3%,2005年达到4927亿元,是2002年的1.6倍。我国保险机构达到100家,初步形成了国有控股(集团)公司、股份制公司、政策性公司、专业性公司、外资保险公司等多种组织形式、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已达到1.6万亿元。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1.8万亿元,保险业资本金总量达到1100亿元,分别是2002年的2.8倍和2.6倍。3年来,我国保费收入年均增幅比世界平均水平高8个百分点,2005年保费收入世界排名第11位,占全球总保费收入的1.8%。

    李克穆说,目前,我国现代保险企业制度基本建立。除经营政策性业务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外,所有中资保险公司都采取了股份制的组织形式。保险企业在金融业中率先实现境外上市。国有保险公司按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全面推进用人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业务流程再造,逐步走上了良性运转、健康发展的轨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