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频道 > 保险 > 保险滚动新闻 > 正文
 
中国人寿谋划A股股权激励 可能将成保险业首例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1月14日 09:54
秦利 徐涛
    随着中国人寿有望成为国内上市的第一只保险股,该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方案也渐渐浮出水面。昨日该公司公布了针对于A股的《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如果顺利实施,这将成为保险业首例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股票增值权计划流行

    在香港上市的国内金融机构中,一种名为股票增值权的激励计划早已经流行,但由于受限相关投资政策,员工持股股权激励还没有。

    据记者了解,由于中国公民不能直接购买境外股票,我国境外上市国有公司的股权激励多采用“股票增值权”的方式。股票增值权是一种虚拟的股份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持有人将从公司获得一笔现金,金额相当于股份期权计划中执行期权获得的股份增值收益。在香港上市的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等都公布了类似的激励安排。

    但是,在保险领域,股票增值权实施的并不多。新华保险、平安保险都曾有过采取股票增值权激励的打算,但都没有最终实施,平安保险在香港上市时最后采取了员工间接投资平安的股权激励模式。

    最早实施股票增值权计划的保险公司是中国人寿。日前中国人寿实施了保险营销人员的股票增值权激励,100名作出突出贡献的销售精英获得了总股数为95.88万股的股票增值权。

    员工股权激励首现保险业

    随着中国人寿在国内上市脚步的临近,该公司在股权激励措施方面也做出了创新。昨日该公司公布了针对于A股的《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定于下月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公告指出,该方案将只涉及由独立信托机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或股东转让)购买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

    公告同时指出,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的、基于A股股份的股权性质的激励方式。员工股权激励的基本形式是由激励对象自愿认购股份和公司有条件奖励股份相结合。员工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外部董事);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一定职级以上的管理骨干等在岗员工;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业绩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和其它人员。

    据了解,员工股权激励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愿出资和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激励对象的自愿出资额为其本人上年度薪酬的10%;公司每年提取的激励基金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而计算出来的净利润中较低的一个的10%。受该公司委托的信托机构或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机构或组织,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东转让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方式购入公司股份。
 
来源:证券时报
中国经济网信息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仅供网友
参考。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3512266-8089、8085

24小时排行
·
·
·
·
·
近期专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