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个电话购买了保险,而尚未续保,投保人即过世,其家属获得20万元理赔金。山东省首例电话营销死亡保险理赔案,于16日顺利结案。
家在江苏的王军(化名)在济南从事个体生意,2006年10月23日通过某银行信用卡中心投保了山东海康电话营销的意外伤害保险,交纳首笔保费144元。
今年3月份,王军该续保时,海康保险得知,王军在办理保险后将其信用卡注销,但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因而导致了续保保费无法划款。保险公司随即寄出了保单失效的提醒通知单。
几天后,海康保险客服工作人员接到了一个电话(事后得知是客户朋友打来的),声称收到了一份该公司寄送的失效通知单,并询问是否有位王先生在该公司购买过保险。出于惯例,海康公司拒绝了该电话的查询请求,但该客户朋友表示,王军2月中旬已遭遇车祸身亡。投保人出事时间离保单失效还有6天。得知此事后,该公司马上表示将详细了解事故情况,并快速处理此事。
保险公司随即启动了快速理赔机制,派出工作人员协助其家人寻找寄出的保单,调查事故原因,帮助其家人准备索赔材料等,16日下午,将20万元巨额理赔金送到了生活陷入困境的老人和孩子手中。业内人士介绍,电话营销投保方式的特点就是方便快捷,电话营销目前销售的产品大多为比较简单、便宜且不需体检的产品,如意外型保险、健康医疗保险、车险等。在我省的平安人寿、中国人寿、中国人保等相关保险公司都存在这种销售模式。(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