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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一年引发众多争议 交强险费率可能要调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6月18日 07:23
陈华
    中国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日前表示,7月1日后,保监会将公布交强险实施一年来的经营数据,根据情况可能会对交强险费率作出调整。作为我国首个强制推行的险种,交强险从推行之日起就引起了很大争议,高费率、高中介、无责任赔付成了人们质疑的焦点。面对实行一周年后即将到来的改变,交强险今后将走向何方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争议指向3个焦点

    在对交强险的众多质疑中,高费率、中介代理费用高和无责任赔付成为焦点,对“暴利说”质疑最为激烈。

    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认为,交强险保费平均在1000元以上。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48亿辆,按保守数字1亿辆计算,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交强险最高赔付为6万元,财产赔付只有2000元,赔付过低。根据公安部的统计,赔付额最高每年也只有177亿元左右,再扣除税金、管理费、手续费后,存在400多亿元的“暴利”。

    针对保险公司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交强险业务4%的手续费,孙勇认为,如果按交强险每年保费收入800亿元计算,每年从中提取的中介手续费就在32亿元以上,与每年用于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差不多。而作为一个强制征收的险种,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自己来承担征收工作。

    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辉表示,是否是“暴利”,现在没有证据去说明。但一个重要问题是决策过程不透明,人们没有一个清楚认识。“保监会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具体的数据也没发布。”

    而对于“无责赔付”,刘家辉表示这是与民法通则相矛盾的。财产不同于生命,就应该是有责任赔、无责任就不赔,无责赔付实际上是对于国家法律正常秩序的破坏。


    保监会称质疑不科学

    面对社会上对交强险的各种质疑,保监会日前也举行交强险座谈会,向媒体和社会回应了有关交强险的若干疑问。

    “这样的计算方法是不科学、不准确的,说明对我国机动车的构成不太了解。”针对最突出的400亿元“暴利”的问题,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表示,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48亿辆,摩托车和拖拉机的数量占机动车总量的65%左右。

    按目前的费率标准,汽车的车均保费1000元,摩托车100元左右,拖拉机50元至100元,投保率达到100%计算,交强险保费总额至多不超过550亿元。另外,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交强险赔案远大于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数。如在小区、停车场等道路以外地方发生的大量刮蹭事故,没有被统计在公安部的数字中。同时,一些车主自行协商,并快速撤离现场的赔案也没有列入公安部门的统计中。而且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经常会有多车相撞,每辆车发生损坏后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的事故在公安部门只按一起事故计算。

    郭左践说,交强险大量的赔付不是死亡责任,而人员伤亡产生的救助费、医疗费和财产损失的赔付。一个车主在责任限额内可以多次理赔,因此单纯地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乘以6万元的责任限额,作为交强险的赔付金额是不科学的。

    而无责赔付则是源于《道路交通法》第76条第一款,即“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即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不论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过错、或过错程度有多大,只要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但对于交强险责任限额以上的商业三责险仍然是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九成人称交强险是负担

    就在各界热议交强险的同时,搜狐网的一项调查显示,4862名受访者中有91.65%的人认为交强险是一项负担,只有8.35%的人认为是保障。

    而针对认为交强险应交多少才合理的调查中,5092名受访者有48.04%的人认为是500元以下,42.87%的人认为应该取消,只有0.65%的人认为可以在1000元以上。

    在调查中,很多私家车主对交强险赔付过低、无责赔付等不足表示了不满。

    私家车主刘剑峰先生说,以前缴纳商业三责险,缴500元保障10万元,而现在缴1050元却只保障6万元,而且是先赔。也就是说交强险赔完后不够的地方还要用三责险补充,导致车主不得不再购买商业三责险,无疑加重了负担。同时,目前的道路交通事故大多数属于财产损失,而交强险对财产损失的赔付最高只有2000元,很难保障发生交通意外后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被同行称为“保险专业律师”的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认为,“无责赔付”是对《道路交通法》的误读,保监会也完全可以通过“免责条款”取消无责方所承担的400元财产赔偿。

    实际情况中,交强险实施后,由于交通事故中单纯的财产损失占据很大比例,保险公司要为无责方的赔付支出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而全责方的保险公司也要先垫付损失赔偿,再与无责方的保险公司结算,增加了业务量。

    对此,刘家辉表示,应在车主中做科学普查。比如说商业三责险,有一个5万元最低限度,然后根据车主各自需要,决定是否买更高的限额。而更重要的是应该让更多的公众参与讨论,监管方要将交强险费率的制定过程及实施情况公开透明化。
 
来源: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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