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交强险从第二年度起将实行费率浮动机制。目前,交强险实行已一年了,一年后车主续保,保费费率的浮动及优惠成了车主们关注的热点。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保财险江门分公司车辆保险部有关负责人。
实行“单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
上个月,中国保监会宣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从当日起签发的交强险保单,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交强险费率的浮动将不再与是否违章挂钩,仅与机动车有责交通事故挂钩。
对此,保险业内人士解释,这一规定的意思就是: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交通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建立这样一种“单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利用费率杠杆的经济调节手段,可以提高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督促驾驶人安全行驶,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据悉,目前摩托车和拖拉机暂不实行费率浮动政策。
连续三年无事故可优惠30%
据介绍,目前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例(A)有如下六种:
A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浮动比率-10%(即优惠10%);
A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浮动比率-20%(即优惠20%);
A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浮动比率-30%(即优惠30%);
A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浮动比率为0%;
A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浮动比率为10%(即加大10%);
A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浮动比率为30%(即加大30%)。
据悉,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浮动比率A)。
举个例子,假如一辆5座的家庭自用车去年7月缴付了交强险1050元,今年续保,假如去年7月至今年7月,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则车主可享受10%的优惠,即车主本年度只须交945元的交强险费用。(本报记者梁绮桦)
【相关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减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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