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新规强化保险政府信息公开

2008年12月18日 08:37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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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保监会17日消息称,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日前签署发布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该《办法》将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办法》将保监会的政府信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主动对外公开的信息。包括保险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行政处罚结果、经审批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重要人事任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和标准以及实施情况、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情况等14项具体内容。

 

    第二类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除保监会、保监局主动公开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通过保监会网站在线申请或书面申请等方式,申请获取相关保险政府信息。

    第三类是不得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指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保监会、保监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也可以公开。

    《办法》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制度。要求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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