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深圳1月7日电 深圳将提供定制化专项政策,以吸引中小型、创新型金融机构的落户。
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7日原则通过《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将重点支持中小型、创新型金融机构落户深圳。深圳市长许勤主持会议。
根据该补充规定,深圳将为中小型、创新型、功能型金融机构总部落户提供定制化专项政策,包括引导和支持本地金融机构增资扩股、异地并购重组,进一步优化金融业发展软环境等,深圳将针对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和创新型等各领域功能型总部机构等,制定更具吸引力的定制化专项政策,从而聚集各类中小型、创新型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