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5日讯 今天下午,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共九条,分别对黄金ETF的定义、投资范围、风险控制、相关主体责任、监管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黄金ETF是指绝大部分基金财产以黄金为基础资产进行投资,紧密跟踪黄金价格,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开放式基金。黄金ETF运作机制与股票ETF总体上类似,除实物黄金在交易、保管、交割、估值等方面有一定差异外,黄金ETF与股票ETF的区别主要在于标的指数从股票价格指数变为单一商品价格,成份股从一篮子股票组合变为单一实物商品。
该负责人表示,《暂行规定》的发布实施,将为黄金ETF的顺利推出奠定基础。《暂行规定》发布后,证监会将抓紧推进审核工作,尽快推出黄金ETF产品,严格监控产品运行,逐步积累经验。
目前,世界主要金融市场如纽约、伦敦、巴黎、东京、香港等,均已推出了黄金ETF。截至2012年7月底,各类黄金ETF产品数量超过240只,资产规模超过1400亿美元,最大的SPDR黄金ETF规模超过600亿美元,持有黄金超过1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