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期市将迎9天长假
三大期货交易所公告春节风控措施 记者刘溟报道:新春佳节临近,国内期货市场也将迎来为期9天的长假期。今日,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分别发布通知,公告2013年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措施,并对春节长假前后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并提醒会员、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指定交割仓库、投资者等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工作。
上期所在春节前将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上调2个百分点,涨幅幅度限制扩大1个百分点。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8%,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为5%;螺纹钢、线材和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7%调整为9%,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铜、锌、铅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8%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1%,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12%,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8%。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郑商所期货品种自2013年2月7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9%。自2013年2月8日起,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6%。2013年2月1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大商所期货品种自2013年2月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豆粕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焦炭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2013年2月18日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和焦炭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5%,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4%。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