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群众对生态保护呼吁很高,如何进一步完善环保制度?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局长左绪文建议,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左绪文说,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2007年开始试点,总体而言,存在参保积极性不高、赔偿难以界定等问题。他建议,制订法律法规,将参保作为环境污染系数较高企业的运营条件。对于参保企业,政府给予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参保积极性。更重要的是,健全环境污染风险评价、环境污染事故勘查、定损、理赔与责任认定制度体系。
当发生责任不明污染时,怎么办?左绪文说,通过污染补偿基金补偿受害人。基金来源的一部分,就是从企业缴纳的参保费中抽取。基金拥有追偿权,当发现真正侵权人时,可向责任人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