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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定价新机制出炉 油价进入"该调就调时代"

2013年03月27日 09:11   来源:经济日报出版社   

成品油定价新机制出炉 油价进入“该调就调时代”

成品油定价新机制出炉 油价进入“该调就调时代”

 新定价机制出台后,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的联动将更紧密。

    同时,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公布了完善后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改委也同时宣布,国内汽柴油价格自27日起每吨分别降价310元、300元,这是年内首次下调油价。

    新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二是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三是适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

    据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机制要求,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但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此次发展改革委还宣布建立特殊情况下的临时调控机制: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内出现剧烈上涨等特殊情形需要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另外,国家还适当调整了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

    这位负责人说,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朝着市场化方向又迈出了重要一步,将更加灵敏地反映国际市场变化,更加有利于利用境外资源,保障国内市场供应。

    发展改革委表示,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2008年底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时推出的。

    4年多来,机制运行顺畅、成效显著,为充分利用国际市场资源,保证国内市场正常供应,促进市场有序竞争,规范经营者行为,抑制不合理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机制运行中也存在调价边界条件较高、调价周期较长,价格信号难以灵敏反映国际油价变化,容易产生投机套利行为等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进口原油规模不断扩大,我国每年石油进口量超过2亿吨,石油对外依存度已由2000年的30.2%上升至2012年的57.8%。展望

    距离完全市场化有多远

    新的定价机制使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更为贴近,但还不是完全市场化的价格。但我国成品油价格机制市场化改革的最终方向应该是由成品油市场供需来决定市场价格水平。“这次改革是我国成品油价格向完全市场化过渡的重要一步。”中国石油大学能源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震说。

    完善后的定价机制将引导市场参与者理性应对价格波动,为今后成品油价格完全市场化奠定基础。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目前,我国成品油的生产、贸易和价格还不具备完全自由化、市场化的条件。

    他说,我国已成为屈指可数的石油进口大国。同铁矿石等大宗商品相比,石油贸易更具复杂性。“如果贸然放开原油进口,没有充分的准备和基础,国内大大小小的企业在国际市场展开无序竞争,会是怎样的结局?”

    王震说,可以预期的是,调价周期缩短为10个工作日并不是最终目标。今后国家每年将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包括调价周期是否合适等进行评估,并可再作适当完善。影响

    能否终结“跟涨不跟跌”现象

    同原有定价机制相比,新机制有哪些重大改进之处?对维护石油供应安全,保障市场供应将发挥怎样的作用?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能源专家。

    缓解“跟涨不跟跌”

    新机制实施后,能否终结所谓跟涨不跟跌的现象?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目前,我国石油年进口量超过2亿吨。在国际油价频繁波动的情况下,如何更快反映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避免国内油价调整过度滞后造成“跟涨不跟跌”的误解,保障市场供应,引导合理消费,成为这次改革的重要考量。

    中国石油大学能源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震认为,按照新的定价机制,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油价“跟涨不跟跌”的情况“肯定会缓解”,但也不排除如果国际油价在10个工作日内剧烈波动,国内油价调整在周期内不会及时跟进,但“这只是少数情况”。

    王震建议,消费者要客观理解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新机制并不会降低国内油价水平。当国际油价下跌的时候,国内油价会更快地下跌,但如果国际油价上涨,国内油价上涨的风险也同样提升。

    避免油价大起大落

    从2009年开始我国执行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后,国内国际油价挂钩更为紧密,但国内油价的确涨多降少,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表示,“所以每次调价也有很多人都不太理解”。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两次调价的时间间隔最短在一个月左右。在国际油价变化不大时,有时调价间隔几个月。王震说,由于调价间隔较长,特别是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上涨时,中间商和终端用户便大量采购囤积,造成市场需求旺盛的假象,推动价格上涨;调价措施出台后,社会经销商集中出货,造成短时间内市场供大于求,价格不升反降,与市场供求脱节。这种套利行为,不仅给投机者带来不合理收益,而且人为制造短缺,加剧了市场波动。

    周大地表示,新机制将在提高市场灵活性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由于投机造成的价格大起大落。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谈新定价机制

    “该降就降,该升就升”

    完善后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为什么要如此调整?它将发挥哪些积极作用?记者采访了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说,各方面普遍认为,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确定的原则、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适应现阶段成品油市场发育状况,应坚定不移地推进。“但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着调价周期过长,调价边界条件较高以及挂靠油种如何适应形势变化等问题,需在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

    这位负责人说,机制完善后,成品油调价频率加快,调价时间节点透明度增强,国内油价能够更加灵敏地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尽可能避免经营者无风险套利行为。由于此次价格机制的完善总体上属于在现行体制机制框架内的适当调整,国内油价水平的影响仍主要取决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走势。

    这位负责人说,完善后的机制要继续保障公益性行业正常运行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他表示,国家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只增不减。另外,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林业、渔业继续给予补贴。

    国家将对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成本,继续实行临时补贴。各地将综合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调价和市场物价变动因素,继续通过补贴等措施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责任编辑:刘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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