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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南方食品给股东发芝麻糊不属于“分红”

2013年04月26日 19:48   来源:中国经济网   

    据经济之声报道,中国证监会今天(26日)下午召开新闻通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南方食品公司等几家上市公司最近发布公告:向投资者发放黑芝麻乳。有评论认为,这是A股市场上市公司首次实物分红的案例。

    证监会调查之后发现,发放食物的情况确实有,但对象不包括全体股东,也不来自于税后利润,这些都不满足分红的一般特征;上市公司也表示,此举主要是回馈股东,是对股东的赠与,而不是分红,这在法律上没有限制。

    但证监会认为,上市公司最重要的是给股东创造利益,带来实实在在的权益,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监督上市公司执行,对于南方食品赠与食品的问题,已经责成公司进一步向股东做好解释工作,并做好窗口指导,今后继续按照证监会的现金分红制度做好工作。

(责任编辑:郑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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