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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养老金盈利计入滚动发展

2013年05月30日 07:30   来源:人民日报   

制图:蔡华伟

  本报广州5月29日电 (记者李刚)广东千亿养老保险金委托投资运营半年盈利34亿元,记者今日从广东省财政厅证实,广东养老金收益不区分统筹基金收益和个人账户基金收益,将全额计入滚存结余基金滚动发展。

  去年上半年,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和广东省政府在北京签订了委托投资协议,受广东省政府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广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1000亿元,委托投资期限暂定两年,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截至2012年底,广东实际委托投资运营时间约为半年多,实际应收收益率约为3.4%,高于同期通货膨胀率,赚了34亿元。按此计算年化收益率为6.72%,高于2012年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3.94%的年平均收益率。

  据广东省财政厅的报告显示,2012年广东全省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744亿元,滚存结余3636.61亿元,比上年增长25.72%。纳入各级财政专户管理的基金资产3568.28亿元,其中委托运营的1000亿元基金约占养老保险基金总量的27.5%。

  据广东省财政厅的汇编决算显示,2012年广东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收入2350.07亿元,其中广东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01.92亿元,比上年增加266.23亿元,增长19.93%。而在支出方面,去年广东全省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57.92亿元,比上年增加138.43亿元,增长19.24%。2012年国务院连续第八次大幅度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全省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1821元/月。

  广东省财政厅表示,2012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平均年收益率达到3.94%,高于两年定期存款利率。在2013年社保基金预算方面,据今年第一季度的预算执行情况的统计数据显示,广东社保基金累计结余5370.97亿元。

  广东千亿养老保险金半年盈利34亿元,对这部分盈利将如何分配引起了每个参保人的关注,对此广东省财政厅表示,千亿养老保险金半年盈利34亿元目前只是账面应收收益,实际未到账,要等两年委托期结束后收益才能实际到账。由于该项投资运营在全国属首例,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的分配办法,而办法的制定权限在国家相关部门,省级及以下部门无权制定;广东省财政厅经询国家有关部门认为,广东省目前用滚存结余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产生的收益不应区分统筹基金收益和个人账户基金收益,而应将投资运营收益全额计入滚存结余基金滚动发展。


(责任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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