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9日,浙江众禾与北京大河签署了《关于股权转让及重组之框架协议》;
2011年9月2日,四海股份公告,浙江众禾正在筹划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的转让事项;
2011年9月7日,媒体报道质疑浙江众禾控股权转让涉嫌内幕信息提前泄露;
2011年10月10日,四海股份公告,终止股权转让事项,并否认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2012年4月,浙江众禾与北京大河签署《关于股权转让及重组之框架协议之补充一》,敲定通过四海股份走账完成重组;
2012年4月10日,四海股份发布停牌公告;
2012年4月17日,四海股份披露,拟与云南两家公司成立新公司;
2012年5月4日,北京大河致函浙江众禾要求终止履行双方所有协议;(北京大河要求就函件真实性进行笔迹鉴定)
2012年5月8日,四海股份发布终止对外投资意向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2012年6月18日,浙江众禾起诉北京大河,要求终止协议,并不再返还8000万元;
2012年6月19日,北京大河派人沟通新方案,浙江众禾表示“予以协商”;
2013年2月5日,绍兴市中级法院判决浙江众禾胜诉;
2013年6月3日,四海股份股东大会会场外,北京大河员工悬挂横幅、发放传单;
2013年6月6日,四海股份就股东大会冲突、浙江众禾涉嫌违规转让股权发布澄清公告;
2013年6月9日,浙江省高院举行二审,北京大河申请延期举证时限,将于6月21日再次开庭。